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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遗产继承遇困境前不久,湖南省长沙市的夏女士向媒体倾诉了一件烦心事儿。
夏女士是通过网络与身在岳阳的王先生相识并相恋的。在多年的交往中,王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大量有关两人的信件和照片。不料王先生突遭车祸不幸去世,悲痛欲绝的夏小姐想要整理与王先生交往的信件及照片,以留作纪念。但是,无论怎样与腾讯公司交涉,夏女士让对方提供王先生QQ密码的要求都没有如愿。
腾讯方面给出的说法是,要想拿到王先生的QQ密码,必须提供王先生本人的基本资料和联系方式,提供号码的使用资料、密保资料,并邀请好友辅助证实。对此,夏小姐很是愤怒与不解:王先生人都不在了,怎么可能提供这样的资料?这岂不是故意刁难?
夏女士的遭遇,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有很多人都像夏女士这样,在继承亲属朋友离世之后的数字财产时,遭遇到了种种阻碍与难题。许多网站纷纷以要求提供本人签字以及诸多解密资料等方式予以拒绝,从而使得数字遗产的继承与保护成为奢望。
日益庞大的数字财产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这是百度词条给出的解释。此前,有人把网友死后在互联网遗留下来的诸如QQ、MSN、博客和网游账号等遗物,全部统称为数字遗产。
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运用,网络数字财产的种类、方式正在不断增加,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前不久,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3.8亿。而腾讯公司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腾讯QQ同时在线用户已经突破一个亿,总用户超过了三亿。如今,无论是MSN、QQ等个人聊天记录,还是个人通讯邮箱里的重要文件和信息;无论是玩网络游戏耗时花钱得来的
游戏装备和虚拟货币,还是耗费心思与精力写下的博文……这些越来越多的网络物品,不仅正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且也正在成为一种数字财产。
是否立法难达成共识
“我的QQ号是绝对的靓号,我花了不少钱,此前有人想花2万购买我都没有卖。我的网络
游戏装备也花了大价钱,这难道不是财产?我死后凭什么不让亲属继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位有着多年上网经验的资深网友如此反问。
对于网络数字遗产,不少网友认为应该予以保护。此前,搜狐博客频道曾经作过一个关于数字遗产的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参加投票的网友中 82.65%认为博客、游戏账号属于私人的财产;56.9%赞同死前把博客、
游戏账号、聊天账号等托付给家人或某个人,由他们代为处理;75.29%认为应该立法保护这些数字遗产。
“数字遗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立法不能对此长期无所作为。”长沙律师胡甲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无论是文本、数据库、静止及动画影像、音带、照片、软件、网页,还是网络
游戏中的虚拟武器装备、宝藏以及QQ货币,主人都为其付出过一定的时间、精力甚至金钱,因此其实际上也就具有了财产的属性。既然是财产,自然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应该可以依法被继承。
“继承法仅仅对实物财产的继承作出了规定,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并没有涉及,因此容易造成网络数字遗产的继承在具体实践中难以实现。”为此,胡甲初建议修改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尽快在范围界定、保存、管理、分割等方面解决数字遗产继承的障碍和问题。
“网络数字遗产大多是虚拟的,并没有太多现实的财产价值,专门对其进行立法保护不仅不现实,而且也没有必要。”对于网络数字遗产的保护,持这种观点的人同样有不少,其中包括一些法律专家。
北京一名民商领域的法律专家认为,QQ、电子信箱、
游戏账号等数字财产大多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即往往只针对专有主人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如果主人离开了人世,这些数字财产的价值大多会随之消亡。同时,根据物权法等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而不包括虚拟财产,既然不是财产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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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如何保护数字遗产
在国外,已经发生了围绕数字遗产的案件。2005年美国海军陆战队一名士兵在伊拉克阵亡,亲属要求得到他在雅虎网站的账号和密码。雅虎以前对E-mail的协议条款是“即便是用户去世,其在线活动也是保密状态”。最后判决是:允许雅虎将士兵的E-mail等刻录在CD盘上,然后交给其家属,密码没有一同交付。
据悉,如今hotmail也允许家属索要虚拟财物CD,只要能证明用户已死亡,并且和用户有亲属关系。
另外,在美国还出现了“数字遗产守护者”,只要你生前在Deathswitch、Slightlymorbid.com等网站注册,并填写你需要发给亲友的邮件内容。如果你有一段时间没有登录,亲属将会收到一封邮件,或是由亲友登录网站激活发送电子邮件的程序。(记者赵文明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