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引发“生财”道
2008年7月的一天,河南籍青年李铁军(化名)、王才、郭某(未成年人)在常熟市董浜镇徐市街上闲逛着,突然,李铁军被一张电线杆上的广告吸引了过去,仔细一看,原来是招收男女公关的,月薪20000元左右。
“嘿,这事倒不错嘛,我们最近都丢了工作,正愁没钱呢,你们看如何?”郭某对此颇感兴趣。
“你以为是干什么的呀?好听点是公关,不好听点就是卖身。这玩意来钱快,要不我们找个女的帮我们赚钱去?”李铁军说。
“到哪去找呢?郭×,你有没有现成的女朋友?”王才问道。
“我可没有。对了,鹏哥不是有一个吗?”
“我可舍不得让我心爱的女友去干那事呢。噢,以前我在老家有一个女友,后来分手了,也断了联系。不过我有她以前的QQ号,我试试看能不能联系上,她这人蛮开放的。”
“好啊,还是鹏哥有办法。”王才和郭某连连附和。
设套诱骗前女友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李铁军、王才、郭某在徐市某网吧上网,李铁军试着上QQ寻找前女友杨轶,没想到她正好在网上,两人便通过视频聊开了。杨轶和李铁军是初中同学,读书时两人就谈起了恋爱。后来李铁军外出打工,见识多了,觉得杨轶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伴侣,就慢慢和她疏远了,渐渐也就断了音讯。后来杨轶去了广东打工,但对李铁军始终念念不忘,只是苦于不知道李铁军的踪迹而无法寻找,现在李铁军主动和她联系,不禁一阵欣喜。李铁军就趁机邀请她来常熟,说要好好弥补她,杨轶不知是计,爽快地答应最近几天就启程,并向李铁军要联系方式。李铁军没有手机,便将朋友王某的手机号码给了她,让她通过王某联系他。
重续旧缘遭强奸
7月27日中午,王某告诉李铁军说他接到杨轶电话了,她已到上海火车南站,叫李铁军去接。李铁军想这事他还是不要出面的好,否则杨轶来了后一定会跟住他不放,到时可能就放不开手脚逼她了。于是他吩咐王才、郭某:“我们是将她骗来做小姐的,我看我暂时还不能露面,你们去接一下,就说我因为打架被拘留了。
次日一早,王某又接到杨轶电话称她已到常熟汽车站,李铁军便叫周亚军将她接到了王才和郭某的住处。王才和郭某按照事先讲好的说法把李铁军的情况跟杨轶讲了,叫她先在他们住处住几天等李铁军出来。杨轶有点失望,但想大老远从广东来也不容易,就等几天吧。
当晚,郭某就将杨轶强奸。王才也欲行不轨,但他身材矮小,在杨轶的强烈挣扎下没有得逞。
威逼利诱去卖淫
杨轶被强奸后,也曾产生过离开的念头,但是她没有见到李铁军,心有不甘。过了一天,王才和郭某开始连哄带骗动员她去发廊做小姐。
7月30日中午,杨轶和王才、郭某在街上闲逛,正巧遇到李铁军,杨轶把这几天的遭遇告诉了李铁军,并要他赶快带她离开这里。可李铁军很不在意,反而说:“我那事还没了结,随时可能再次被抓进去。”
“这样吧,我刚花了一万元,手头也没有钱了,王才和郭某不是劝你去发廊吗,你就先到发廊做做嘛。现在你我都没有钱,先去赚点钱用用,不然生活都成问题,等赚得多点我就和你去广东。”杨轶觉得很无助。
杨轶思考良久,想想离开吧,但自己的钱都花完了,而且王才、郭某看得很紧,连她上厕所都盯着,根本没有脱身的机会,而李铁军又那么绝情,根本不会帮助她逃跑,她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8月3日中午,李铁军他们将杨轶送到了某休闲会所,杨轶提供的记录显示,在8月3日至11日间,她共卖淫20多次。
四条恶狼均获刑
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对王才、郭某强奸案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才和郭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王才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郭某在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被告人郭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为杨轶介绍卖淫的周亚军、张国强也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宣判后,四个人均未提起上诉。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