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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管网改造致网吧被淹 12万损失谁赔?

[作者:田凤元  李显峰 来源:田凤元 李显峰 时间:2011-8-22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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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7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蓝色阳光网吧负责人于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5月份,乌兰察布市集宁城市供热管理中心在对集宁区工农路进行二期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中,致使我的网吧门前台阶严重倾裂,深坑挖到台阶下面长时间不做防水防漏处理。7月16日中午时分,集宁区下了一场大雨,网吧门前深坑处囤积了大量的雨水,雨水冲破台阶下面的虚土冲入网吧地下一层,致使里面的23台电脑及相关电器设备损毁。事故现场至今保留未动,而且还有店内的监控录像为证。”

  8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集宁区工农路的蓝色阳光网吧,看到网吧地下室一层内一共摆放着23台电脑,电脑显示器及电脑桌上残留着大量泥土,并有明显被水浸泡过的痕迹(如图)。记者从于先生提供的网吧地下室一层的监控录像上看到,7月16日12时45分许,大量泥水顺着一楼台阶处流入地下室,地下室内摆放的座椅在片刻后就漂浮了起来,一些电脑主机被水浸泡后着火冒烟随之烧毁。

  于先生说:“事发当天下午,我找到集宁城市供热管理中心的副总经理和工程科的负责人,却被告知他们没有责任,让我直接去找工农路工程改建指挥部。对此,工程指挥部的负责人却说管网改造是集宁城市供热管理中心承包的施工项目,与他们无关。此后,我多次联系有关部门无果。”

  8月18日,记者就此事来到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城市供热管理中心进行采访。该中心工程科的伊科长告诉记者:“我们的态度是应该先分清责任,涉及到几家单位就由几家单位来承担。我们供热部门只是管网改造,不应该承担主体责任。工农路道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应该牵头去处理这件事情,你去找监理李斌,让他来解释这件事情。”

  8月21日,记者与集宁区工农路道路改建工程指挥部总监李斌取得联系。李斌对记者说:“我只是一名监理,我不负责这件事情,你还得去找伊科长。”

  于先生表示,网吧被淹造成地下室内23套电脑设备、供电稳压器、电扇等电器设备损毁。另外,事发后我还雇工人抽水、清理淤泥。事发当天由于烧毁电路致使网吧停业两天,这些造成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总计12万多元。于先生说:“对于集宁城市供热管理中心与改建工程部双方相互踢皮球的态度,我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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