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应当在校园内建立上网场所,并配备相应的管理员或上网指导员,指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并在节假日免费为青少年开放。”省人大代表、团省委书记卫华25日在省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制定《陕西省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条例》的议案。该议案已被本次人代会定为一号议案。“我认为《条例》能挽回一大批孩子。”省人大代表、咸阳市百货大楼副经理李爱琴昨日激动地说。
■对黑网吧应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制定《陕西省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条例》的议案中提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在电脑上安装过滤软件和反沉迷系统,防止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和互联网成瘾;未成年人在网站填写个人资料时应征得父母的同意;中小学校应当在校园内建立上网场所,并配备相应的管理员或上网指导员,指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并在节假日免费为青少年开放。《条例》还提出:互联网监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的资质,定期对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进行检查,及时删除不良信息并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由工商局依法查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给网吧分级
省人大代表、汉中市城固师范学校老师刘永侠则倡议给网吧分级,即把网吧分为青少年网吧和普通网吧。“不能要求所有网吧都拒绝向未成年人开放,而实际上也做不到,容易出现网吧和监管部门玩猫和老鼠的游戏的情况”。她还建议《条例》将未满18岁的技校和职业学校的学生也列入适用的对象。因为这部分学生很多都缺乏良好的学习和自制习惯。“我是一名教师,对这块感受最深。”省人大代表、咸阳市永寿逸夫小学教导主任杨萍建议家长和孩子签上网协议。省人大代表、咸阳市百货大楼副经理李爱琴则将自己的经验“贡献”出来:电脑不放在孩子房间而是放在阳台上,并设置了开机密码,使孩子上网处于可监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