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文化部网站公布《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首次对“网吧连锁企业”有了明确的官方认定标准。根据《办法》,网吧连锁企业“是指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由企业总部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开设的直营门店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投资管理企业”。
发展连锁网吧策略由来已久
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致20余人死亡,震动全国。随后,文化部于2003年4月22日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并认为是掀起了全国网吧连锁序幕,并按照“10+3”策略,文化部先后审批了10家“国字号”连锁,各省文化行政部门也都先后审批3家省级连锁网吧。
随后,各地开始陆续停止审批发放新的网吧许可证。2007年2月15日,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部门更是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当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
鼓励“黑网吧”转正?
此次发布《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为是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五部门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配套实施文件。根据该通知,从2009年3月起,不再核发单体网吧的许可证,只能在总量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连锁网吧发证。
有业内分析认为,这是鼓励“黑网吧”以连锁身份“转正”。
《大连晚报》8月18日报道,当地文化、工商部门“即日起”禁止开设新的单体网吧,并控制单体网吧的变更登记,不再办理单体网吧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或相关备案手续。此项政策一举消灭了单体网吧牌照转让的可能。
类似地,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协会秘书处在今年4月15日转发《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时解读说明,今后网吧将没有变更之说,如果网吧由于种种原因发生变化,只能按照先销户后立项重新审批的程序。也就是说今后单体网吧只要‘变更’就只有加盟连锁。”
换句话说,冷冻多年的网吧审批开禁,但只面对连锁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