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天下网吧 >> 网吧焦点 >> 行业资讯 >> 网吧资讯 >> 正文

网吧上网被砍 法院判定网吧承担20%赔偿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09-9-14添加到QQ收藏QQ书签]我来说两句
59873">

  刘某和冯某到柳州市一家网吧上网,被几名男子砍伤。由于案发场所没有配备保安人员,网吧工作人员既未报警,也没有出面制止,刘某和冯某认为,他们在消费受到不法侵害,经营者未能在其控制的范围内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制止或预防,为此提起诉讼。9月11日,柳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网吧承担20%的责任。

  上网受到伤害

  网吧未见制止

  去年7月2日,冯某和刘某到柳州方正网吧上网。当晚10时30分左右,两人在网吧内被几名男子追打,分别被对方用菜刀砍伤。由于案发场所没有配备保安人员,网吧工作人员既未报警,也没有出面制止,刘某和冯某受伤后,自行到工人医院治。

  案发次日,冯某向天马责任区刑侦大队报案称:事发当晚,冯某与朋友刘某在网吧上网,他的一部手机被一男子拿走,之后,他与刘某和抢手机的男子发生冲突,对方纠集了几个人,将他们砍伤。公安机关接报后立案侦查,但至今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住院期间,刘某和冯某分别花费医疗费3500多元和1200多元。

  那么,网吧在这一事件中该不该承担责任呢?刘某和冯某认为,方正网吧在案发后,未尽安全保障职责,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对受不法侵害的消费者施救,使作案者轻易得手并逃离现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网吧负责人称,公安机关对两名消费者报称的抢劫案至今没有结论,故两人没有证据证实自己在网吧内遭遇抢劫,从网吧提供的录像来看,可以证明两人在网吧内与他人斗殴导致受伤事实。至于其财产损失,网吧已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请你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概不负责”的告知牌,说明网吧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因此,网吧不认可两名消费者的说法,拒绝承担民事责任。



收藏操作: 添加到百度搜藏 收藏到QQ书签 新浪ViVi 搜狐网摘 365Key网摘 天极网摘 我摘 POCO网摘 博采网摘 YouNote网摘 和讯网摘 博拉网 亿友响享 igooi网摘 I2Key网摘 天下图摘 百特门网摘 Google书签 Del.icio.us Yahoo书签 diigo it 提交新发现,Dig it DIGG this story 将本文在板儿砖上开砖场
我来说两句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操作
声明
本文来源地址:http://technic.txwm.com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文章侵犯了您的相关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支持!联系邮箱:support@txwb.com.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阅读排行
关于天下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免责条款 | 隐私保护 | 申请友情链接 | 更多友情链接 | 网络收藏夹 | 全站检索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Copy.Txwb.com 2008-2010 网吧资讯,网吧新闻,网吧软件,网吧技术,网吧无盘,网吧经营,网吧管理,网吧联盟,无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