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网吧网管齐磊认为两名顾客酒后找茬,持刀将对方扎成一死一伤。记者昨天获悉,齐磊已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19岁的齐磊是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初中文化,案发前在朝阳区管庄乡咸宁侯村一家无名网吧担任管理员。
法院查明,2013年3月2日晚11时许,齐磊在网吧内因琐事与男子肖某、张某发生争执,后双方在该网吧门前路边互殴,齐磊持刀刺击,致肖某死亡,张某轻伤。作案后,齐磊向公安机关投案。
齐磊受审时认罪。他说自己受雇于一个60多岁的河南老太太管理黑网吧。案发当晚,张某一身酒气来到网吧,“我看他一眼,他说我看他的眼神不太对。我反问怎么看才算对啊?”齐磊说,几句对话之后,张某就给别人打电话,“他说被打了,让对方现在就来。”
张某出门后,齐磊有点害怕,就找出一把刀带着,想用来吓唬对方。没多久,肖某和张某先后来到网吧。齐磊说,肖某问他有水吗,“我说有,之后他又问有没有红酒,我觉得话里有话,就质问他是不是来找茬的,没想到他说‘是’。”齐磊说,他随后和肖某来到网吧外,刚亮出刀想吓唬对方就被打了一拳,张某也紧跟着出来对他拳打脚踢。
齐磊说,当时他被打得脑子一片空白,忘了拿着刀,只记得自己挥胳膊挡,结果对方都倒地流血。他随后让上网的人帮忙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警察。
张某在证言中称,他和肖某是同事,约好去网吧玩,他给肖某打电话说自己被打,只是想让肖某快点到。他听见肖某问齐磊是否有红酒,但没听清肖某是否说找茬。
法院认为,齐磊因琐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齐磊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齐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肖某的家属4.1万余元,赔偿伤者张某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