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公司都曾接到微软的销售电话。而微软这种以正版化的名义来强制推销自家正版产品的销售行为,也往往被视为“恐吓营销”。但令人疑惑的是,微软到底是通过何种方式,准确掌握了对方的个人信息?
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彻底打断了李伟(化名)手头的工作。
电话另一头不仅准确地叫出了他的名字,还自称掌握了他所在公司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贵公司正在使用的软件存在版权问题,因此需要与微软方面做一些商务上的沟通。”自称微软销售公司的对方表示,希望李伟的公司对此进行自查,并早日作出回应。
李伟当时并没有考虑太多,于是主动将公司的电脑数量、所安装软件的情况等都如实地告知了对方。
可对方的回复却让李伟愈发感到不解:“我们公司的某个部门有一种监测手段,得知你们目前电脑的数量远不止这么多。”
李伟还没缓过神来,对方又称:“希望你们能够在两周内给出一个购买方案,其中涉及所要购买微软产品的种类与数量。如果逾期,我方就可能发送律师函过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其实,李伟的遭遇绝非个例,许多公司都曾表示接到类似的销售电话,而微软这种以正版化的名义来强制推销自家正版产品的销售行为,也往往被视为“恐吓营销”。
如何获得个人信息
至今谈及此事时,李伟仍心有余悸。“突然间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不仅知道我的姓名,甚至还有我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你说这吓不吓人?”他说。
该人员所提供的身份是否属实,有没有可能是别的公司在冒充微软进行诈骗?李伟脑海里首先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
因为在李伟看来,对方所指证的电脑数量与自己公司实际拥有的电脑数量之间有着较大的出入,“仅这一点就非常奇怪”。
而即便对方身份属实,他们又是通过何种渠道掌握了如此之多的用户信息?
这些问题不断在李伟的脑海中闪现,于是他最终选择联系微软公司问个究竟。
在收到李伟的咨询邮件后,微软委托的博雅公关的一位负责人很快对他的问题作了回应。
该负责人证实,当天李伟所接到的电话号码,确实属于微软公司电话销售的号码。而对于通过何种渠道掌握信息的问题,博雅公关方则表示并不方便予以告知。
该公司与微软总部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是微软的子公司还是外包业务?该公司究竟通过何种方式获取了用户信息?
针对以上问题,法治周末记者以受访客户的名义致电李伟曾经接到的微软销售公司电话。
“我们是微软公司。”对方回应。此后对方一再表示希望当面进行业务沟通,而对于信息来源一事始终未予明确回应。
记者随后又致电博雅公关询问此事,对方表示不便对此发表意见。
“微软是否可能通过自身强大的信息技术手段,比如在系统中设置一些抓取信息的‘后门’,藉此来窃取用户信息呢?”李伟的一个朋友猜测。
对此,北京律师董正伟表示:“微软公司的确具备这样的实力,不过究竟采取了哪种手段,目前尚难断言。”
“微软窃取用户信息的可能性很低。”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样做风险太大,实际上微软需要的只是目标公司在某一IP段大概有多少台电脑的信息。”
“一旦有了这个信息,微软也不一定非要去联系对方的某个具体部门,只需要给对方公司前台或者法务部打个电话就可以了。”赵占领表示。
首席信息安全官网创始人张百川也基本排除了微软通过系统抓取用户信息的可能性。他解释说:“很多单位的电脑自始至终都是不联网的,照样会收到律师函。”
“往往都是代理、合作公司去打电话、发函。”张百川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至于用户信息的获取,可能各有渠道,比如公司内部资料,熟人找熟人等方式。”
颇具争议的销售手段
“我们公司真的会被微软起诉吗?”李伟对此很是担忧。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微软经销商的一种营销手段。”赵占领表示,“其目的在于让用户采购其代理的微软正版软件,不一定会采取诉讼措施,很可能带有恐吓营销的味道。”
在赵占领看来,如果对方真要采取诉讼手段的话,应该不会提前告知的,实际上对方手上可能没有证据或是还没有充分证据。
而联想到对方所说的使用盗版电脑的数字与自己所在公司的实际数字之间存在的较大差异,李伟也曾一度怀疑,对方是不是在“使诈”,其实根本就没有掌握太多实际情况。
“微软是可以进行技术取证的,获取目标公司有多少台电脑在使用盗版软件,但是这并不能直接成为证据,提前告知则无异于打草惊蛇。”赵占领指出,一旦目标公司闻风将涉事电脑进行转移,这样也就很难进行取证了。
在赵占领看来,这种情况下微软一般会选择诉前保全,先把目标公司电脑查封一部分,以此保证取证。还有就是和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合作,如法院或是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直接上门查封电脑来取证。
“如果消费者接到微软盗版通知的电话后依然我行我素,始终不对自身的侵权行为进行纠正,即是明知故犯。”董正伟指出,“虽然微软这种电话销售存在较大争议,但企业若不及时停止侵权,一旦微软提起诉讼并胜诉,其所要面对的后果也将非常严重。”
此外,让李伟一度担忧的还有销售公司的身份问题,如果不是与微软公司进行了核实,他始终怀疑自己是不是遭遇了诈骗。
李伟此前在网上曾经查证,很多人都表示曾经收到过自称微软公司人员打来的销售电话,不过往往真假难辨。还有一些小公司会故意选择与微软总部电话比较接近的号码,以此来推销自己的产品。
张百川也表示的确有一些代理公司,往往打着微软的旗号来做业务。
“这样一来让很多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微软是不是有义务对此进行规范呢?”李伟发出了自己的追问。
赵占领认为:“仅从公司的控制力角度而言,微软想要全面规范代理公司的市场行为确实存在较大难度。”
“恐吓营销”由来已久
“以知识产权之名、行垄断之实,这实际上是微软独特的恐吓式反盗版营销模式。”国内互联网专家方兴东曾公开撰文评论,“微软起诉国企不是纯粹的维权行动,而是杀鸡儆猴,威慑企业。”
据称,微软在中国的收入80%来自反盗版。
资料显示,早在1999年,微软就起诉了北京亚都科技集团,理由是其通过盗版光碟擅自复制使用其软件产品,讨伐盗版的序幕就此拉开。
2009年,名噪一时的番茄花园版WindowsXP系统创始人被诉,一时间在业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微软打击盗版的声势更是一发冲天。
“微软打击盗版商的做法合情合理,实属正当维权无可厚非。”董正伟指出,“不过后来它却将打击目标转向了使用盗版的消费者一方,这就难免让人对其动机产生疑问了。”
2010年,上海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遭遇使用盗版软件诉讼,这也成为第一起微软在中国起诉大型国有企业侵犯其软件著作权的案件。
最终,上海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微软赔偿损失217万余元。从此,微软起诉中国企业盗版侵权的案件逐步增多。
“微软有方法可以判断出企业的哪些电脑安装了盗版软件,一旦这些企业被盯上之后,微软将其列入反盗版黑名单。”赵占领指出,“然后就是给企业施压,要求其必须采购多少款或者多少金额的正版软件。”
“正常采购的情况下,如果数量足够大,企业会享受7折的市场优惠价,可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也就无法再享受正版的市场优惠价了,大都只能是9折。”
一位IT业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据他所知,像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