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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动网络水军肆掠:几万元就可搞臭一个企业

2013-1-20三湘都市报匡萍
,然后根据调子整理成自己的语言。水军网还为水军们设置了级别,一个人刚刚注册的水军是“新兵”,能领取两个任务,最高级别的“元帅”能同时领取13个任务。孙凯波已经是“上尉”了,能同时领取9个任务,还有权审核一些“新兵”所发布的帖子。

一个10万元的任务,公关公司可能会以7万元的价格包给网络公关公司,然后网络公关公司会将其中的5万元分给手下的“水军”去完成任务。公关公司—网络公关公司—水军之间形成了层层“剥削”的产业链。

叁 治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个人信息遭泄露、贩卖,“网络水军”操控虚假“民意”,直接影响公众对真实世界的判断,我国当前的网络环境面临严峻的挑战,加强网络立法、肃清网络环境成了网民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共同诉求。2012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跨出补齐网络信息保护立法“短板”的第一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将它像现实社会一样管理起来”

1月16日,2012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在北京召开,360公司副总裁石晓虹在会上发布《2012中国互联网安全报告》。报告称,我国有84.8%的网民遇到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总人数为4.56亿。这些事件包括个人资料泄露、网购支付不安全等。在这些网民中,77.7%遭受了不同形式的损失,其中,产生经济损失的占7.7%。

草根力量的崛起让人们看到整个社会的进步,网络舆论随之成为各种利益集团争夺的焦点,网络营销应运而生。但在监管相对滞后的现状下,草根的声音更容易被歪曲或利用,因此,“挟持”民意的网络黑公关已经到了必须规范的境地。

目前我国颁布实施的互联网管理办法以政府法规居多,且许多落后于网络实践,网络的虚拟性也使得对网络发言者及违法网站的追查成本很高,这直接导致一些管理法规难以严格执行。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认为,当前,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各种“黑色产业链”屡禁不止,“随着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移动互联已成为我国网络安全事件的高发领域。要加快建立健全移动互联网不良与恶意程序的举报、研判和处置机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阳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只有将它像现实社会一样管理起来,才能真正还公众一个清新、健康、繁荣的网络世界。”

净化网络环境需要行业自律,更需要立法保护

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2012年5月,包括人民网[微博](39.79,0.33,0.84%)、新华网、新浪网在内的中国140家网站代表在北京签署抵制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自律公约,谴责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倡议互联网从业单位和广大网民营造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马宁在签约大会上表示,目前社会上出现的“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代骂公司”等形式的非法机构及个人,通过网络手段进行非法公关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危害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从公安机关提供的不少案例可以看到,由于犯罪嫌疑人和网站身份信息没有登记或者登记信息虚假,导致违法成本低、取证查处难。发表人身攻击性言论和欺诈性信息、散布谣言、充当“网络水军”等,已成为互联网上的一大公害,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有分析指出,微博实名制管理实际上是“微博信用体系”的开始,可以有效降低僵尸粉和“网络水军”的比例。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决定》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网络身份管理,可以实行后台的身份管理办法,用户在发布信息时可以使用其他名称。换言之,这就是一种“网络实名制”,网民在上网时展现给其他人的名称可以是任意的,但在后台必须登记自己的真实身份。

专门为网络信息保护立法,这在我国尚属首次,同时,此次立法将为互联网的实名制提出法律约束。实行网络身份管理,提高网上违法成本,提高网民责任意识,维护网络文明秩序,既是实施网络法治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更是对网民权益的切实保护。

“网络水军”的末日会来临么?法律能否为中国互联网净化环境?这是关系到未来中国社会能否健康良性发展的大事,更关系到每一位中国人的切身利益。

据《科技日报》、《重庆商报》、《经济导报》、人民网、新华网等

链接

什么是“网络水军”?

一般而言,“网络水军”是指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他们常常混迹于门户、论坛、贴吧、博客、QQ、微博、视频网站和SNS制造话题。2005年随着互联网普及速度加快,网络公关公司应运而生,通过公司化、集团化运作,有组织、有目的地以经济手段组织起来的“网络水军”,开始成为网络世界的重要角色。

如何辨识传统的“水军”?

“水军”注册ID的时间都非常接近其吹捧或贬低影片的上映时间;由于是通过软件人为控制的网络ID,所以它们的网名一般都会以数字、字母开头或结尾,这样其实是为便于分组管理;微博上“水军”的粉丝数一般只有百十个,很少有原创微博,互动也多以转发为主。

他山之石

国外的网络监管体系

(一)加强立法

自1978年以来,美国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了130多项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案,这些法律涵盖了互联网管理的方方面面,法律条款都非常具体,对触犯法律者的处罚也非常严厉。比如,美国26个州制定了《反垃圾邮件法》,规定网络接入商有权起诉滥发邮件者,索赔金额可超过100万美元。

(二)成立专门网监机构

美国联邦调查局下属的网络安全局、英国政府的通信办公室、澳大利亚的通信与媒体管理局、新加坡的媒体发展管理局、瑞典的社会保护和应急署与国家警察署、韩国的互联网安全委员会等,都是专门的网络安全事务主管部门。

(三)注重发挥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在美国,有9个著名的互联网信息安全行业组织,分别从信息安全的技术、教育培训、信息交流、从业资质认证、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从业人员社会责任等方面制定了许多详细的职业道德规范。在法国,互联网企业先后成立了“法国域名注册协会”、“互联网监护会”、“互联网用户协会”和“互联网理事会”等机构。英国“网络监看基金会”最具世界声誉。

(四)过滤封堵不良网络信息

“网络巡逻”是美国过滤软件的典型代表,它的主要功能包括:限制每天访问网络的次数,每天、每周上网的时间,限制使用不良网站和某些特定网站的内容。法国规定网络新用户在登记和安装上网设施时,必须确认是否安装免费儿童上网保护软件及其理由,否则不得上网,并规定网络服务商有义务向用户推荐“家长监督器”等儿童上网保护软件。这类软件分别针对不同年龄层的未成年人,可屏蔽掉90%以上的不良网站。

(五)推行网络实名制

韩国是世界上首个强行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国家。随着要求实名登录的“脸谱”社交网站的发展势头加快,日本用户开始从排斥网络实名制到逐渐接受实名制转变。在德国,只有2%的社交网络用户使用的是虚假身份,58%使用的是完整姓名

本文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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