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军资讯8月5日消息:据深圳南山法院网资料显示,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状告上海协达软件有限公司侵犯其名誉权一案已于近日在深圳南山法院第1332审判庭开庭审理。
金蝶与协达同属于企业管理软件供应商,并早在2006年就有合作共同销售企业管理软件。2007年,双方重新签署合作协议,金蝶全面代理协达中低端的OA软件和业务流程管理BPM,并约定排他性合作条款。2009年3月,金蝶单方面取消了与协达的合作,令协达十分恼火。
2010年11月25日,上海协达软件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当日仲裁委员会就协达软件与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就下发了案件受理通知书,裁请金额为655万元。不久后,深圳仲裁委又收到金蝶软件递交的反诉请求,金蝶认为裁请其归还655万巨额欠款的协达违反了双方的保密协议,并坚称协达侵害了金蝶的名誉权。
就此次金蝶起诉上海协达软件事件,业内人士分析,去年闹的沸沸扬扬“中国最贵的软件业法律纠纷案”悬而未果,这次金蝶起诉协达的案由又为名誉权纠纷,说明这场拖延半年之久的纠纷案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如今金蝶与协达已经各执己见,情同陌路。到底这场“中国最贵的软件行业法律纠纷案”进展如何,还需要等待法庭公布最终宣判结果。
本文来源:华军资讯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