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作为提议国的中国,现在的版权保护状况却并不乐观。网上有一个广为流传的笑话段子来描述这种情景:一个年轻人去微软面试,他只回答了面试官一个问题就被轰了出来,因为面试官问他,中国微软操作系统的零售价是多少?这个年轻人回答说:5元。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已经位居全球第一,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却也给“盗版”现象插上了新的翅膀,互联网的盗版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不过从2009年开始,一些反盗版行动正在悄然发生。比如,网络视频网站成立的“反盗版联盟”,以及国家广电总局展开的封杀BT等下载网站的大规模行动等。
但不管从盗版现状和国内的版权环境来看,中国和美国、韩国等国家还有太大差距,中国与版权相关的产业链各方仍然行走在反盗版的努力中。
网络盗版成习惯?
北京小马奔腾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钟丽芳很气愤地发现,花费巨大成本制作的喜剧电影《月光宝盒》仅仅上映2天之后,就可以在网上找到盗版,这导致该公司损失的电影票房数额巨大。
直接在网络上观看或者下载盗版电影已经成为很多网民非常习惯的生活方式之一,这直接影响到了我国包括电影在内的文化产业发展方式。
美国电影协会中国区总裁、首席代表冯伟介绍,到2006年为止,美国电影产业只有15.7%的收入来自票房,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光盘、收费电视等其他产业链的销售环节获得,到目前为止,票房也只是占到美国电影产业总收入的50%左右而已。
但是在中国,由于盗版光盘以及网络下载等盗版方式的存在,发行方很难从票房以外获得收入,电影的绝大部分收入都来自票房。以2009年中国市场最为成功的《建国大业》为例,其票房收入为4.2亿元左右,但光盘收入只有700万,不到总收入的2%。
根据美国电影协会的内部研究资料,一部电影制作和推广的成本超过了1亿美元,每10部电影里有6部都是亏损的,这让电影行业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盗版的存在,让风险进一步无限放大,甚至影响到电影生产方的投入和积极性。
盛大文学首席版权官周洪立表示,版权状况不仅存在于电影行业,还存在于各个与创意产业相关的行业,比如网络文学。在起点中文网上,收费的VIP作品往往是盗版最为严重的,盛大文学的统计显示,盛大文学最受欢迎的作品平均被盗版800万次。而网络文学产业本该能达到50亿元的销售规模,但现在还远远不能同日而语。
受盗版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的文化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很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占比达到25%左右,日本也有20%,韩国也大大高于中国,而中国只有2.6%。
盗版状况的日益猖獗让很多人都把“板子”打在了网络的身上。以目前盗版最为严重的网络视频行业来说,其总盘子达到13.2亿元,网络视频用户达到2.3亿,覆盖了全体网民的80%。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巡视员许超认为,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原来的版权制度尽管不够完备,但基本上能为创作方提供相应的回报,但自从互联网出现后,问题就接踵而至,投入更大,回报却更少。
相比之下,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版权保护制度。以美国为例,去年6月,有一个妇女在网络上分享了1700首歌曲,最终被联邦法院认定侵权,判其赔偿美国唱片业协会共192万美元。
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朴哲弘说,在韩国,如果一个网站涉嫌传播侵权内容,被发现3次以上,就会被封掉网址;如果是个人涉嫌传播侵权内容,发现3次就会被封掉IP,这些措施有效制止了韩国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的发生。
在中国,版权保护以及反盗版的意识还远没有达到这个水平。不光是普通用户直接从网上下载、观看盗版内容已经是习以为常了,而从法律角度,相应的保护措施也并不严格。
此前,以《赤壁》为例,其被某网站盗播之后,法院最终裁定的赔偿金只有区区5万元,而这已经属于这类案件中赔偿金额相对较高的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