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马化腾却难以成为中国的史蒂夫·乔布斯样的人物。这并非由于二人所处的行业不同,而是就创新精神和对商业及世界的改变程度而言。
腾讯并不是一家没有创新力的公司,它混搭的商业模式,最初虽然也并非没有模仿的成分,但却走出一条新路,成为赚钱机器。腾讯对中国青少年的社交生活也并非毫无影响,它庞大的用户群就是明证。但是腾讯却始终不像苹果那样成为一家酷公司和创新公司。
马化腾不是乔布斯。正如前文所言,他和腾讯必须感谢中国和中国所处的变革时代;而乔布斯和苹果公司则摆脱了经济周期对公司的影响。马化腾依赖于时代,而乔布斯独立于时代。其次不同的是各自身上的创新精神。乔布斯用自己的产品和构想在过去十年中改变或影响了电影产业、音乐产业、手机产业,iPad则可能改变新闻出版产业。而马化腾只是创造了一家非常赚钱而且未来可能会更加赚钱的公司,不幸的是,在中国赚钱似乎并不需要那么多的创新。
在不久之前的深圳IT领袖峰会上,田溯宁提到,自己和马云去拜访乔布斯时,乔布斯提到中国的企业家时似乎颇为不屑,这让田溯宁大为感慨,为何中国企业家不能以创新精神赢得他人的尊敬。
过去数十年短暂的商业史已经让我们认识到,丝毫不用怀疑中国公司的赚钱能力,虽然这种赚钱能力可能都是建立在他人的创新之上的赚钱能力。但是在腾讯可能收购ICQ的年代,我们仍然要问,如果我们一直不能产生真正改变全球产业的创新性产品和创意,中国公司的这种繁华昌盛还会延续多久?我们的企业家英雄中,能不能产生像乔布斯这样的用创新精神驱动公司的人,而不仅仅是运作关系赚钱的高手和时代助推的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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