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的禁烟标志形同虚设
《四川省公众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新增禁烟公众场所,本报开通热线听取读者建议
记者刘春梅摄影吴小川
今后不仅商场、幼儿园将全面禁烟,网吧、理发店也必须划分禁烟区。昨日记者获悉,省卫生厅公布了《四川省公众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公众场所禁烟内容,规定幼儿园、青少年宫、医疗机构候诊和诊疗场所、商场、书店、阅览室、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封闭式客运交通工具、营业厅和会议厅等禁止吸烟,其他公众场所也须划定吸烟区和禁烟区,所有公众场所不得设自动售烟机,违反规定最高可罚2万元。
您怎么看待公众场所禁烟?您认为网吧、理发店等划分吸烟区与禁烟区是否可行?目前《征求意见稿》仍在接受各方建议,本报开通热线(028)86969110,如果您有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可致电本报,本报将汇总后反馈给相关部门。
办法披露新增学校、写字楼等禁烟区域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众场所分为甲类场所和乙类场所。甲类场所包括七大类,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运动场(馆)、游泳场(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均包括其中。乙类场所为新增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学校、写字楼、营业厅及会议厅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以及网吧、幼儿园、青少年宫等。
其中,幼儿园、青少年宫、医疗机构候诊和诊疗场所、商场、书店、阅览室、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封闭式客运交通工具、营业厅和会议厅等禁止吸烟,包括网吧、理发店在内的其他公众场所应当划分吸烟区和禁烟区,同时禁烟区要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不得摆放烟具。公众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应当具有独立的通排风系统。所有公
众场所的单位均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按照规定,公众场所未按规定划分禁烟区和吸烟区,或未按规定设置禁烟警语和标志,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吸烟室(区)、卫生间及浴室未按规定设置独立通排风装置、公众场所设有自动售烟机等情形,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5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罚款。
现场探访商场书店已全面禁烟
昨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成都总府路新华文轩书店门口,一位中年男子进门之前,扔掉了手里的烟头。书店里面,扶梯附近的墙上醒目地标注着“禁止吸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绝大多数顾客都很自觉,偶尔有人抽着烟进来,他们也会进行及时劝阻,绝不允许吸烟者进入店内。
记者通过对总府路、天府广场多家书店
和商场调查发现,商场、书店基本已全面禁烟,入口处均有工作人员对准备入内的吸烟市民进行提醒。
网吧难阻“吞云吐雾”
网吧的禁烟状况则不乐观。昨日上午,成都大学路的金典网吧内,收银台及四周墙壁上多处贴有禁烟标识,厕所旁边也设有专门的吸烟区,但网吧内仍然有人一边上网,一边“吞云吐雾”。网吧工作人员小刘说,对于吸烟的顾客他们很难劝服,虽然经常提醒,但效果很差。
一环路南一段的“新主题网吧”,玻璃门上贴了张 “网吧内禁止吸烟”的标识,但当记者在收银台询问网吧内能否吸烟时,收银员刚开始回答只要上网就可以,随后又含糊地说,一般情况不可以,但有时候可以。
而在附近另外一家名为“冰雷破”的网络会所,一位靳姓店长明确告诉记者,可以在该网吧吸烟,他认为,在网吧内划分吸烟区与禁烟区并不现实,一方面,空气流通使吸烟区与禁烟区难以划定界限,另一方面,来网吧的人多是想寻求放松,“如果他玩得带劲时想吸烟了,不太容易能离开电脑去吸烟区”。靳店长说,他们也遇到过不吸烟的顾客反映受影响,一般情况下网吧只能建议他们去包间上网。
理发店期待早日立法
多数被访理发店对禁烟规定表示理解,并期待这一规定能早日正式实施。红瓦寺附近一家美发连锁店店长表示,一直以来都有不少顾客在店内吸烟,污染店内空气,对其他顾客也造成不良影响,但工作人员并不好直接劝说。“禁烟规定以法律形式明确后,我们就能明正言顺的劝说,并在门口、店内贴警示标语”。磨子桥附近另外一家理发店也被吸烟顾客困扰已久,但怕耽误生意,工作人员很少明确阻拦。他们很期待禁烟规定实施,可以明确告知顾客不要吸烟。
由于多数理发店面积不大,一位店长表示划分禁烟区与吸烟区可能不太现实,但他们将争取在店内禁烟,规定出台后,如有顾客想吸烟,他们就建议在门外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