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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版权价一年涨10倍 三网融合遇内容泡沫

2010-2-1通信产业网佚名

  据了解,在目前的视频网站商业模式中,最主流的赢利模式是在视频内容上做贴片广告,向广告主按照广告播放的次数收费。“视频网站给广告主的计算方式为每1000次播放计为一个CPM(CostPerMille,每千人成本),每个CPM收费120元。”知情人士介绍说。据优酷此前提供的数据,其每日的有效视频播放数量已经超过1亿次。在扣除代理商打折、无广告视频等因素后,平均每部热门影视剧作品每日给优酷带来的收入都会超过1万元。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09年11月22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上半年,中国网民总数达到3.6亿,而通过网络来观看影视的网民已达到2.22亿,“视频网站已经从最初的小产业发展壮大”。网络视频日益主流化已经使得视频广告成为电视广告的最有效补充,这是央视大力推动网络电视台的最根本原因之一。

  但是在网络热潮的背后,则是内容提供方在未来市场的地位更加不可动摇,对于更加熟悉网络的运营商而言,花大价钱买“内容”已经不可避免。业界普遍认为,运营商面向用户的前向收费、渠道畅通的优势,在内容为王、广告为主的视频领域难以施展,尴尬无可避免。

  一方面,类似于互联星空中运营商通过宽带捆绑与内容提供方合作,由于视频广告的成熟已经不再具有吸引力;另一方面,类似于IPTV,运营商提供平台通道的模式,在视频平台遍地开花的环境同样难以获得足够的话语权。

  就整个内容产业而言,包括视频在内所有内容资源都在涨价,无论是音乐、小说等传统2G资源,还是游戏、视频等3G资源,此前盛大集团已经为手机小说开出了“1字千金”的天价。在内容资源价格暴涨的背后,则是产业链与商业模式逐渐成熟。在内容参差不齐、同质化严重的时代,掌控渠道的运营商与SP成为核心;而在内容优劣逐渐成为消费者选择主要依据时,相关提供方将会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此前苹果凭借iPhone要求与运营商分成已经说明这一道理。

  面对这一趋势,也许之前运营商大包大揽构建内容基地的方法已经显得成本过高,选择合适的合作方追求共赢将是未来的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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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通信产业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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