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法判定这些金币利用非正常游戏渠道获取的,所以才驳回之前‘涉及这宗虚拟货币交易案的两人罚款’的判决”,文化体育观光部针对12日大法院对《天堂》的游戏币现金交易嫌疑案的判决公开了“游戏币现金交易不是合法的”的说明。
文化体育观光部讲“针对此次判决的言论报道内容,有一些误会的内容,所以为了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等而明确文化部的立场。”
概括文化部的主张如下:
如《天堂》等一般网络游戏,只在游戏币等通过利用非正常的游戏渠道取得时,禁止兑现、兑现中介、再买入等交易。
此次判决是因缺少对“利用非正常游戏渠道”的证据,大法院下达驳回判决,而不是说游戏币现金交易的合法化。
文化体育观光部强调说明“根据执行令第18条规定,扑克等赌博性质的游戏完全禁止兑现、兑现中介,再买入等行为,但如如《天堂》等一般网络游戏,只在游戏币等通过利用非正常的游戏渠道取得时,禁止现金交易。”
本文来源:新浪游戏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