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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入网许可证生产商国资流失调查

     大家使用的正规渠道的手机、固定电话机,都有一个对应号码的或蓝色或绿色的“入网许可”标志。但小小入网许可证背后,却有巨大的利润空间,并由此牵出一起涉案金额上亿元的利益输送案。

  利益丑闻发生在一家国有企业——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集团(下称“中标防伪集团”)身上。由其负责生产的入网许可标志每枚的生产成本只有0.007元,也就是7厘左右,但国家财政付出的采购成本是每枚0.17元,销售毛利润高达24.3倍。高利润比例以及手机电话的普及,为生产方创造了巨额利润。

  但国家高价采购创造的巨额利润最终被转移。中标防伪集团通过与外资方合作成立公司,进行业务转移的方式让外资方获得多达6877万元的分红。

  2009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进行立案调查,相关责任人王道艺、林刚实施刑事拘留。中标防伪集团的上级单位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宋晓明对《第一财经日报》证实,之后朝阳分局委托审计机构对该外资合资公司进行了司法审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也进行了相关调查。目前国家审计署也在进行调查。

  1  巨大的利润空间

  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之下,入网许可证标识是电信设备的唯一入网许可标识,许可证的印制需要应用防伪技术,并遵循安全、可靠的原则。目前工信部采取的是单一委托方的方式,协议指定由国家质检总局旗下企业生产。但政府采购的高定价,创造出了高额利润。

  记者查阅早前合同文件发现,在1999年至2000年底,政府采购价格为每枚入网许可标志0.27元,之后下调为目前的0.17元。

  这一定价的依据来自2003年财政部和发改委的两份文件,《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等收费的复函》(财综〔2002〕37号)和《关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477号。

  根据该行政定价文件,后来当时的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与中标防伪有限公司,最终规定了如下分类收费标准:入网许可标志0.17元;入网试用标志为0.15元。

  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宋晓明对记者透露,根据最终的生产协议,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价格不足1分钱,约为7厘。

  这样,从7厘到0.17元,一个24.3倍的高额利润空间被创造出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9条,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双方商定“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这种采购形式下的“合理价格”如何确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对记者指出,该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定生产,在这种形式下,定价不是招标定价,而是协议定价。因此不能说多少是高,多少是低,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

  2  国企如何成“壳”

  根据相关法规,电信设备生产企业需要在产品上粘贴入网许可标志,标志的购置、发放由信息产业部负责。

  信息产业部指定,入网许可证的印制由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国有企业负责。财务上,信息产业部发放许可证时向生产企业收入许可标志费,费用上缴财政部,财政部则以政府采购渠道,从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国有企业采购。

  国家质检总局有一家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该研究院下设“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旗下设立了“中标标准技术研究所”,该研究所出资设立了“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集团”。

  问题就出在中标防伪集团。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999年与中标集团公司的合同以及2002年11月10日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给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的委托书中,都明确载明中标防伪集团是入网许可标志的独家承制单位。

  根据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在中标防伪集团时任总经理王道艺、副总经理林岗等人的操作之下,一家名为“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标防伪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公司成立,并承接了大部分中标防伪集团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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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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