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年轻人对《越狱》、《疯狂主妇》、《广告狂人》都烂熟于胸,温特沃什·米勒每次来中国,到哪都是粉丝的一片尖叫,尽管他主演的美剧从来就没在国内电视台播过。中国观众把米勒弄得跟赵本山一样熟,都是通过BT网站下载看的盗版。但这样的好事今后就没了,广电总局日前对BT网站发出“必杀令”,一举关停包括BT中国联盟、BT之家在内的数百家BT网站,今后网民怕是再也无法通过BT网站观看影视剧了。
BT网站被清剿的罪名是“盗版侵权”,广电总局有关人士指出:“BT网站大量传播盗版节目,而且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整个行业发展。”这一理由合情合理,纵然万千网民对BT网站被封顿足捶胸,也实在是说不出什么。
但凡事就怕比较,一比较就会生出事端。我们只要比较一下,就会产生一个巨大的困惑:为什么同样是提供搜索下载,BT网站被判定盗版侵权,而百度却安然无恙呢?
在盗版官司上,百度号称“打不死的小强”。就拿MP3音乐下载来说,各大唱片公司前赴后继起诉百度侵权,但百度至今从未败诉。原因何在?百度指出自己只是提供搜索内容的链接地址,而所有盗版歌曲都不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因此并不构成盗版。法院认可百度的这一解释,因此一边网民可以通过百度下载各种盗版歌曲,一边唱片公司拿百度毫无办法。
现在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审理百度侵权案的法官来审理BT网站的侵权案,他们会如何判决?BT网站的站长会告诉法官:网民下载的盗版影视也不在自己的服务器上,BT网站只是提供一个“种子文件”。而“种子文件”就类似于搜索引擎的链接地址,只是搜索网站的链接地址是分列式的,而BT网站的种子文件是聚合式的。如果百度提供的音乐下载不算盗版,凭什么说BT网站提供的视频下载就是盗版呢?
说这些并不是质疑广电总局打击BT网站的合理性,事实上众多BT网站虽然不直接提供盗版影视,但作为下载盗版的“帮凶”是毫无疑义的,封杀BT网站并无不当。但是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互联网的管理上,要保证法理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我国对互联网的监管还在探索中,因此很多方面都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成熟的把握。判百度不侵权有它的理由,说BT网站盗版也有它的道理,但适用的法理必须统一。不能同样的性质,今天用一个原则,明天换一个尺度,看上去每次都有道理,但放在一起看,谁都不知道道理在哪,结果越监管越糊涂。
如果把BT网站和百度放在一起比较,我们会发现一句老掉牙的段子很贴切。百度提供盗版MP3下载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BT网站提供盗版影视下载是“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原来的横批是“不服不行”,但很多人心里恐怕是在说:“不服,不行”。
本文来源:IT时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