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手机走私案涉案十亿元
昨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珠海建市以来也是拱北海关缉私局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走私手机案,该案被告人刘某东出庭受审,其是走私集团香港负责人之一。经刘某东参与的走私手机涉案金额逾10.6亿元人民币,偷逃应缴税款1.54亿元。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80后”主犯昨受审
经审查,自2001年起,以黄某凯、陈某林(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首的走私手机集团,设立走私订货机构、拆货机构和派货机构等部门,并先后委派王某丰、陈某全(均另案处理)和被告人刘某东等人为香港据点的总负责人,负责将采购的品牌手机和配件拆散后,以“水客”偷带、边境地道走私和海上运输走私等方式将手机主机和配件大肆走私到内地。
昨日,出庭受审的刘某东是1985年出生,自2004年开始为该集团的深圳营运点工作,“负责散户开单”。2007年6月到达香港据点并成为负责人之一,直接向集团头目陈某林负责。
据刘某东供述,他的工作是组织和管理人员拆机,帮助核对进货和派货数额,使用金算盘财务软件对集团业务进行管理并直接向陈某林汇报。
据刘某东供述,他刚到香港时,该集团的拆机业务还不是很多,后来逐渐增加,“我在香港时每天少则几百台,多则四五千台”。这些拆分好的手机主机再由该集团派货给下线的“物流”系统走私入境。
一次带七八十部手机
2008年2月和7月,海关部门先后在深圳文锦渡口岸和珠海九洲港口岸查获该集团走私入境的手机1200多部,货值226万余元人民币。
海关缉私人员抓获该走私集团的销售部门负责人王某洲(另案处理)后,从其住处查获了该走私集团载有用金算盘财务软件系统记录的财务电子账目的移动硬盘一个。
据该财务账目统计,该集团仅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走私入境的手机就共计516606台,经拱北海关关税处核定,仅该批手机就价值人民币906756575.89元,涉嫌偷逃税款为131750955.47元。
经拱北海关关税处核定, 该集团从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共走私入境品牌手机65万多部,价值10.6亿元人民币,偷逃应缴税款1.54亿元。刘某东所在的走私集团利用“水客”身体藏匿的方式通过珠海九洲港口岸向境内走私手机,海关人员先后侦破的4起案件均与刘某东直接相关。
据刘某东昨日在法庭上供述,“水客”们通过九洲港口岸走私入境的方式是身体藏匿。“每天有十几个‘水客’运货,把手机绑在腰部或腿部,每次能带七八十部手机。”
据了解,此案是珠海市建市以来,也是拱北海关成立以来,珠海查获的涉及金额最大的走私手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