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爆发的数字图书馆事件中,这种又爱又恨的矛盾情绪再次显现:一边是对谷歌的口诛笔伐,一边又是敞开怀抱的热烈欢迎。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谷歌之所以笼络了全球数量最庞大的粉丝群,得益于其精湛的技术和对用户免费的理念。凭借核心搜索,谷歌势如破竹地将触角伸展到各个角落:广告、邮箱、视频、软件、操作系统、地图、移动服务、手机平台、音乐、网络电话以及数字出版,这些大部分免费的服务让全球亿万互联网用户得到了最实惠的方便,谷歌也成为了互联网的“开放先锋”。
然而,由爱生恨,随着不断做大和全面开花,谷歌开始让传统的利益相关方恐惧不已,它们对谷歌的恨意逐渐上升。
情陷版权门
谷歌一贯以“不作恶”为信条,但本意为“使知识获取更方便”的谷歌图书馆计划,却遭到了作家和出版商的强烈反弹,令它始料未及。
10月底,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哈特曼·埃瑞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数字图书馆是惠及十亿网民的计划。”
早在2001年,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布林与佩里就认为,互联网的讯息只占人类讯息的一小部分,更多知识以纸质的形式分散于世界各处,应该将它们搬到网上去。——这就是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最初构想。
2004年,谷歌觉得自己已有足够力量发布这一被称为网络“阿波罗”的数字图书馆计划。图书馆内的图书分为全书预览、有限预览、摘录视图,用户可以免费搜索到里面的书籍,如果感兴趣,可以选择付费下载或者购买。
对于时间久远、没有版权、已成为人类共同财产的图书,如《红楼梦》、《莎士比亚全集》等进行全书预览;对于有明确版权归属的图书,谷歌会与出版社、图书馆或作者合作,获得授权后提供有限预览,谷歌支付给著作权人每本书至少60美元的扫描费,以及未来版权销售收入的63%作为分成。
在谷歌看来,这是一个完美的多赢计划:谷歌取得收入,版权人扩大了观众并以此增收,用户可以接触和获取更广阔的知识。
在这一理念下,截至2008年底,谷歌数字图书馆已有图书800万部,2009年底预计将达到1000万部。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称“文著协”)统计,其中至少有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种作品被收录。
不过,对于这个完美计划,国外一批出版商和中国作家却对此不接受,版权问题是争议的焦点。此外作家们认为,扫描前不经过作者同意就是侵权。
文著协方面则希望能代作家从谷歌收版权费。据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介绍,目前已有800多位作家加入文著协的维权阵营,涉及数万本书的维权需求。
“出版的数字化将成为下一个浪潮,这个趋势我们也意识到了。但是谷歌应该首先征求作家们的同意之后,才能进行使用,毕竟这些作品的使用权利属于我们。”10月26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第七届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告诉记者。
在另一边,国内的许多著作权人如作家韩寒和知名科技博主洪波,则对谷歌表示了极大欢迎。他们认为,与其在现实中遭遇不清不楚的盗版,不如通过谷歌正当并更广泛地传播自己的作品,并且从中获取收入。
“其实,最大的受益者是读者。”埃瑞克称,中国作家和文著协有很多的误解,最终是利益分配问题阻碍了这一宏伟计划的实施,“互联网的发展十分迅速,有许多事情都是我们第一次经历的,因此,会存在问题等待改善,但人类知识与文明的传承和传播才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对于错综复杂的版权门,国际出版人协会(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Association)主席Herman Spruijt告诉记者,版权人一定要对版权内容的价值有清晰的认识,并且要做好迎接出版数字化的准备,这是未来的大方向。但他否认美国国内出版人诉讼的最终目的是“胁迫”谷歌能出更高的购买价格和收益分成,“我相信从司法部角度,也不希望谷歌一家独大。”
哈佛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Benjamin Edelman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事件的关键点在于维护竞争的重要性,“谷歌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一种提议,就是只有谷歌才能这么做的,其他的一些搜索引擎,或者说其竞争对手都没有能力这么做,这也是一种垄断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