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称(简称“搜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不仅对QQ拼音输入法进行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且在用户下载、使用“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同时,腾讯公司都采取诱导、欺骗的方法,利用其破坏性技术手段直接删除网络用户终端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式,客观上阻止了网络用户同时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在用户选择同时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情况下,被告腾讯公司利用其破坏性技术手段将网络用户终端的各种输入法快捷方式的自然排序进行人为干预,使“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式的排序位置始终处于“QQ拼音输法”之后。
对此,腾讯公司认为,这一行为并非被告腾讯计算机公司所为。腾讯表示,QQ输入法设置向导仅仅是为用户设置了一种管理系统输入法的快捷方式,原告指控的这一行为实质上是用户根据设置向导的提示自己选择的结果,并非由被告控制或者因被告的软件设置问题所直接导致,因而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而针对腾讯输入法干预排序,使搜狗拼音输入法的排序始终在QQ拼音输入法之后的问题。腾讯公司表示,被告不是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原告指控的这一行为也与被告没有任何关系。输入法安装过程中实际遵循的规则是:后安装者排第一。原告的软件也是这么操作的,QQ拼音输入法并非故意压制搜狗输入法。
此外,奥蓝德公司就其作为中国最大的软件销售平台之一,扩大了腾讯公司侵权行为程度的诉讼。奥蓝德公司认为,两款涉案软件均是免费软件,不可能进入到销售平台。奥蓝德没有任何的侵权行为和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奥蓝德提供的软件园只是发布软件的下载平台,只是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的服务,内容是由用户上传和提供的,在本案中腾讯和搜狗的软件都在这个平台上。
目前,此案一审已经终结,由于原告不同意进行调解,法院将不再进行调解工作。宣判结果将另行通知。
本文来源:TechWeb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