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手机商标确实被我们注册了,但是我们合法又合理。”昨天,汉王科技相关人士对北京晨报记者证实了这一事件,并表示将于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说明此事。该人士指出,汉王科技是在2004年注册这一商标的,当时苹果公司并没有推出手机业务,而汉王科技注册这一商标的原因也很单纯:“我们当时有一款智能电话产品就叫i-phone,这款产品的市场销量还相当不错。”
昨天苹果公司中国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把相关信息反馈到美国总部,但目前还没有任何回应。
汉王科技的“i-phone”与苹果的“iPhone”如出一辙。据了解,早在2002年,苹果公司就向中国商标局提交了“IPHONE”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03年11月核准注册。但苹果当时只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两项类别,并没有注册电话和移动电话类。而在2004年5月,汉王科技针对电话机、手提电话、可视电话等商品申请注册了“i-phone”商标,使用期限到2016年。根据国际通用的商标注册原则,同一群组里的近似商标多半会被否决。即使苹果再以“iPhone” “Iphone” “IPHONE”“iPHONE”“I-phone”等其他形式申请商标,获批的可能性也不大。
知名律师于国富指出,商标注册的原则是申请在先,不得侵犯他人已经申请过的商标使用权。如果苹果iPhone在华销售使用汉王科技的商标或类似商标,有可能构成侵权。这种情况下,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改名,不过苹果对这一得意之作不会轻易放手;二是付给汉王科技使用费,取得商标使用许可。而如果苹果公司想要拿回这一商标,要走很多司法程序,并且首先要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无疑,这一过程是相当耗费时间的。
2007年1月,苹果在美国推出了第一款iPhone,并迅速风靡全球。不过,它到现在还没能登陆更具潜力的中国内地市场。经过跟中国移动长时间的谈判后,苹果最新的“绯闻”对象是中国联通。但有坊间传言,由于苹果坚持分成比例的要求,两者谈判并没有太多实质性进展。而中国联通不久前加入了开放手机联盟,投入了基于谷歌手机平台的开发。计世资讯总经理曲晓东认为,相对而言,商标问题要容易解决,苹果iPhone入华的最大难关还是它所坚持的分成模式。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