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 李彪) 2008年,西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全县17家网吧营业使用电脑进行检查,发现多数网吧使用电脑整机均无“3C”认证标志。
因为电脑产品是否通过3C认证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西乡县质监局给17家网吧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其中4网吧业主将西乡县质监局告上法庭。
今年2月,西乡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决定择日宣判。4月9日,西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县质监局适用法律条款和程序均无过错,对网吧的行为不予支持,维持县质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因“3C”认证起诉质监部门在汉中属首次。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