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作出裁定,认定百度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百度公司不服,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最新进展:
移交北京海淀区法院处理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院了解到,该院对此案的管辖权异议进行了公开听证,并对此作出终审裁定:此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
该院认为,根据《百度用户服务合同》第11条规定,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即服务器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或根据级别管辖原则由其上级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遂依法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处理。
原告反应:
律师认为百度蓄意拖延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原告黄维领律师。黄维领再次“炮轰”百度,他认为百度在耍“拖”字诀。
按照黄维领的看法,在北京审理百度有两个好处。其一,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黄维领一人,很多客户都在等着黄维领一案结案,然后按照审理结果再和百度打官司,黄维领一案拖得越久,越能使后来者失去信心。
其二,如果把案件的管辖权定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的话,以后所有就这个问题要和百度打官司的人都要到北京去打,无形中增加了诉讼成本,也会使一部分人放弃自己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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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