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份,该院在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金林、金栋、王南、金成等人特大盗窃案时(该案犯均已判刑),发现同案犯邓沈(20岁,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镇马尔墩村人,农民)涉嫌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未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遂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平邑县公安局接到通知书后,积极组织抓捕,并实施网上追逃。2008年7月16日临沂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根据线索,在一网吧内将网上逃犯邓沈抓获。
案件起诉后,法院判决认定:邓沈自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伙同金林、金栋、王南、金成等人参与盗窃作案9起,在平邑县保太镇、铜石镇、仲村镇、柏林镇等地大肆盗割通讯电缆线,涉案价值79290元,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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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正义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