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网CEO王表示,“版权购买的方式并不是解决海量影视作品版权的唯一途径,广告分成也会是一枚利器,它能让内容方获得不输于出售版权的直接经济利益”。
“我们只能给一个大概的范围,基本上会是在10%~30%之间”,王微透露了广告分成的大致比例,但没有进一步透露和内容方的分成规模究竟会有多大。
王微透露,两年前就曾推出过一个广告分成系统,后来因包括分成金额太低等原因而搁置起来。“但现在已经有钱可以分了”,王微说道。
此外,王微还透露土豆网下一步还将推出面向内容方的删除系统。“不愿意和我们分成的内容方,可以直接把侵权视频删掉”,王微解释说。
土豆网从2008年3月开始广告营销业务,据土豆网今日下午公布的数据,其第三季度的广告销售额比第二季度增长5%,第四季度更是比第三季度增长80%。
去年11月,援引自《现代广告》杂志的数据显示,2008上半年土豆网广告收入达1129.6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