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早就有人提出过,但随着小灵通2011年前退网的消息发出后,这个问题显得越来越急迫。虽然为了给TD让路,虽然曾被指违规业务,但用户是无辜的,他们的利益理应受到保护。
这个问题早就有人提出过,但随着小灵通2011年前退网的消息发出后,这个问题显得越来越急迫。虽然为了给TD让路,虽然曾被指违规业务,但用户是无辜的,他们的利益理应受到保护。
一、为给TD让路,小灵通三年退网
2月3日,工信部发文要求小灵通在2011年底前退网工作,并停止扩容和发展新用户,不得扩大覆盖范围,以确保不对1880-1900MHz频段TD-SCDMA系统产生有害干扰。
至此,目前拥有近7000万用户的小灵通将宣告终结,主要原因应该是为了给拥有中国自主3G知识产权的TD让路,因为其工作频段与TD计划的频段发生冲突。
二、报道出现错误,似乎有些混乱
在观看工信部要求小灵通2011年前退网的报道时,陈永东注意到许多大型门户网站报道上的一个错误。
报道几乎都写道:“政府主管部门已在批复同意中国移动使用1880-1900MHz和2010-2015MHZ频段共35MHz频率进行TD-SCDMA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又明确要求所有1900-192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应在2011年底前完成清频退网工作”,可是,1900减去1880为20MHZ,2015减去2010为5MHZ,加起来为25MHZ,哪里来的35MHZ?
我查了下,35MHZ可能是对的,中国移动使用的应为1880-1900MHz和2010-2025MHZ频段共35MHz频率,而不是2011-2015MHZ。唉,这么重要的报道也会出错,难免会让目前小灵通用户觉得有点不是滋味。
三、被指违规业务,责任不在用户
更不是滋味的是,在有关报道中,有人又翻出老账,称“作为一项备受争议的业务,小灵通自1997年开通后一直被部分业内人士指责为"违规业务",占据了国家没有正式分配的1880-1920MHz频段。”
这就没有道理了。再怎么样说,既然这个业务被开展了,且是中国电信与中国移动这样的大运营商开展的,至少用户本身是无辜的,他们并不是知道什么违规不违规,小灵通用户没有责任。
四、用户利益至上,理应受到保护
话又说回来,不管中国移动,还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600050,股吧),都有“用户至上”这类的服务口号,那么在小灵通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更是考验几家电信运营商能否履行“用户至上”服务理念的时候了。
虽然中国移动的TD发展是国家长远计划,虽然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的CDMA2000与WCDMA也都是更有发展前途的3G,但是,对包括近7000万小灵通用户在内的现有用户利益,理应受到保护。
五、为保用户利益,各方已有对策
当然,我们也已经看到有关电信运营商提出了些保护用户利益的对策。
据了解,中国电信的作法是:中国电信内部人士获悉,对于小灵通用户中每月话费额度较高的用户,电信将力争把这些客户转到新推出的189后付费品牌上;对于一些低端用户,电信希望其迁入133、153的预付费品牌上。电信会采用高端用户先行迁移、低端用户引导迁移的方式,争取三年内完成小灵通用户向C网的全部转移。另外,了吸引用户转网,电信可能会采取补贴手机(即送手机)的方式。
据了解,中国联通表示,将按照国家规定,在2011年前完成相关清频退网工作,但是在过渡期内,中国联通承诺将继续为小灵通用户提供服务,同时,资费方面,小灵通用户也将继续维持现有资费。
六、倾听用户呼声,应给用户选择
虽然,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已经有所对策,但希望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加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能召开一些用户的恳谈会,认真倾听用户的呼声,给用户充分的选择权。
据了解,某著名门户网站的调查显示,愿意主动放弃小灵通的用户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因此,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加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确应该重视对小灵通用户的处理问题。
建议可以多给用户以下一些选择,由用户决定选择:
1、对于放弃小灵通的用户给予适当的赔偿。这条意见是许多小灵通用户而言,用了多年之后要放弃肯定会有许多不便,在他们“被迫”放弃小灵通时,应该给予一定补偿,至于多少可以讨论。
2、对于继续选择原运营商的用户给予优惠。对于继续选择原有运营商(如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的原小灵通用户,运营商显然应该给予一定的优惠,这是对于用户忠诚度的一种肯定。
3、中国联通应与中电信采取同样过渡政策。似乎前面提到的中国电信过渡政策更仔细些,相比中国联通则显简单,建议两家运营商采取同样的或类似的过渡政策,毕竟两边的用户会做对比的。
小灵通退出中国历史舞台看来已经无法改变,为3G发展让路也是不争的实事,但此时,能否处理好原有小灵通用户问题,更是考验各大运营服务意识的时候。多给用户一些选择,多为用户着想一些,应该是各大运营商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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