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涉及的视频是2006年发布在“谷歌视频”中的一段3分钟手机视频,拍摄的是4名都灵少年在戏弄一名患有唐氏综合症状的男孩。在意大利一家维权组织对该视频提出异议后,谷歌从网站撤下视频。检方称,谷歌根本不应该发布这段视频。
谷歌发言人表示,被控的4名谷歌高管均未直接参与处理意大利网站的视频,其中包括谷歌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戴维·德鲁蒙德(David Drummond)、前CFO乔治·雷耶斯(George Reyes)和谷歌全球隐私法律顾问彼得·弗莱舍尔(Peter Fleischer),另外被控的还有一名谷歌伦敦视频部门高管,但谷歌发言人拒绝透露其姓名。
此前,还鲜有互联网公司高管因公司行为面临个人刑事指控并可能因此入狱。国际隐私专家协会执行理事特雷弗·休斯(Trevor Hughes)周一表示:“据我们所知,这是个人首次因为所在公司违反信息保护法案而被指控,此案意味着隐私方面的争议将进一步升温。”
该案也使互联网公司是否需要在审查后才能允许用户发布内容的争议再次升温。在美国该类侵权案主要涉及音乐及视频版权问题,而美国的版权法则倾向于保护网站不承担相应责任,前提是他们对第三方投诉做出快速回应。在欧洲包括意大利也存在类似法规,但在年轻人和特定隐私信息是否应属例外方面仍存争议。
如果法庭坚持认为谷歌应该对此类主题的视频发布负监管责任,将产生广泛的影响。在欧洲,图片或视频中的人物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但截至目前,尚没有用户生成内容网站因未经允许使用图片而遭起诉。
本文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