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被告人马某松获悉可以通过劫持域名服务器的方法盗取他人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遂要求同伙彭某写出了劫持程序。同年8、9月份,马某松又将补某、马某强、柳某某、唐某某拉入团伙,共同开拓“发财”之路。随后,该团伙出资2.2万元,用于租用作案用的电脑、服务器、出租屋。
随后,该团伙在成都使用彭某所编劫持程序,通过向江苏省、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等10余个省市的域名服务器实施劫持,致使用户在登录腾讯公司迷你网主页时自动跳转至他们伪造的网站,导致电脑中毒,其游戏账号及密码等资讯被木马病毒窃取。得手之后,该团伙将所窃账号出售,获利近百万元。腾讯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被迫关闭其迷你网首页数天,损失广告收入10多万元。
该团伙成员受审时狡辩称,其并没有攻击腾讯公司的服务器,更没有对其造成损害。公诉机关则认为,被告6人虽未对腾讯公司的服务器进行攻击,但其对域名服务器的劫持过程中,使用暗藏木马病毒的伪造腾讯公司迷你网主页,致使腾讯公司的大量QQ用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被添加恶意程序,致使腾讯公司为保护QQ用户的利益,关闭了相应功能,间接侵害了腾讯公司的利益。法院经审理,最终分别判处6名“黑客”4年至1年有期徒刑。
本文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