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账户内16万余元莫名“流失”,原来是被害人网上购物浏览图片时“顺道”将病毒也引进了电脑。日前,本市警方在云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一举侦破“3·10”特大网上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白某和葛某在昆明落入法网。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本市警方破获的最大一起网上盗窃案。昨天,警方向外界进行了情况通报。
3月10日中午,市民蔡先生像往常一样,上网查看自己银证通账户情况。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蔡先生发现账户下显示资金余额只有36.62元,而不是本应该有的16万余元。蔡先生马上联系建行,客服小姐说,钱都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转走了。
卢湾警方接报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在分析案情和银行反馈信息并向被害人了解了上网情况后,侦查员进行了综合判断,认为被害人的电脑极有可能被黑客侵入并安装木马程序,从而导致银行账号、密码和认证证书被盗,导致账号内存款“流失”。侦查员通过查询银行转账记录,查明被害人的两张信用卡被犯罪嫌疑人通过网上银行分11次转出人民币共计163014元(不包括转账手续费),被盗资金全部转入一个开户在云南昆明的建设银行活期账户内并已被人取走。
据此,警方迅速派员赴云南昆明开展侦查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侦查员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网上盗划的行为地在昆明市金沙小区金春苑某室内,并进一步查明该室实际居住人是青年男子白某和青年女子葛某。经与银行监控录像比对,确定白某即为取款人。
2007年3月28日晚,侦查员通过守候伏击顺利抓获了白某和葛某,并查获了作案用的电脑和部分赃物。
经查,犯罪嫌疑人白某今年31岁,葛某今年27岁。其中白某是某公司的软件开发人员。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经事先预谋,在网上利用发送照片之际,将携带木马程序的病毒植入被害人的电脑,进而获取了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和认证证书,同时修改了被害人的密码,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内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连线受害人蔡先生】
希望银行先行赔付
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和受害人蔡先生取得了联系。对于当初在网上莫名“蒸发”的16万元,他坦言,“这三周来,我只有通过繁忙的工作来忘记这件事。”
昨天下午,蔡先生向警方了解了案件的最新进展。“16万元不是个小数目,现在案件还在审理中,钱一时半会可能也拿不回来,所以我个人的希望是银行能先行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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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盗窃三大手法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透露,随着网络的普及,日前网络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违法犯罪分子主要有以下三种网上盗窃的作案手法:
一是开设虚假银行等“钓鱼”网站,并通过其他网站的链接,诱使网民登录;
二是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在与被害人通讯联络或交易的过程中,以植入木马、猜测密码等方式,套取其信息;
三是通过网上传播木马等病毒程序供网民下载。
加强防范三条措施
一、避免访问非法网站;
二、在上网时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注意保密,不要将聊天、论坛的密码设置得与自己银行、证券账户的密码相同,及时更改自己银行账户的初始密码,防止被他人网上猜测出来而遭受损失;
三、及时更新计算机的防病毒软件、安装防火墙,为操作系统及时安装补丁程序。在登录电子银行实施网上查询交易时,尽量选自安全性相对较高的USB证书认证方式。不要在公共场所登录网上银行等一些金融机构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