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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修法就能解决未成年的网络沉迷?

2006-11-1网吧帝国赵福军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终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进入了修法快车道,在具体修订的五个方面,通过立法寻求策略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引起了笔者的兴趣。

  近几年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风靡,未成年人沉溺游戏一直成为社会、家长、学校头痛的事情,毕竟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于是各式各样的网络游戏沉溺戒除术纷纷被抛出,有采用物理治疗的、有玩心理医治的、还有采用技术阻却的,但都收效不佳。

  于是才有了这次修法许多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强烈建议,法律修订除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外,还要从其他方面采取措施,如研发定时终止网络游戏的软件,供家庭和社会使用等,解决这一问题。而法律委经研究后,也表态建议增加规定:“国家采取措施,组织研究开发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说白了这样的设想还是一种技术进路,没有任何法律威严性在里面,到是隐含了太多无奈与期盼,其实综观世界各国,在技术尤其是网络立法中,都持技术中立的大原则,毕竟技术无罪,技术可以用来进步也可以用来摧毁,这也就直接制约了技术治理发挥的空间,这一点从再安全的技术都会有漏洞,都会被黑客攻破,随后又推出新的版本,又出漏洞,又被攻破的循环中就可看出。

  无奈之下,对于网络沉溺(不仅仅是游戏所导致的沉溺)采用技术治理对策,可以理解,但却绝不可能治本,为何?因为由此的存在价值与基础就是让人沉溺和着迷,除非哪一天将所有的游戏(包括网络游戏)都给“屠杀”了,才能真正的解决沉溺与着迷,问题是游戏无处不再,人生就是一幕幕接连上演的游戏,“屠杀”了游戏,或许人类也就没了存在价值。

  对网络游戏沉溺与着迷重要的是进行度的把握,能够沉溺或着迷某事物的人,至少说明是一个正常的人,如果一个人连沉溺或着迷的冲动、激情都没有的时候,他换不就是一堆行尸走肉吗?可见沉溺、着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将对网络游戏的沉溺与着迷作为整个人生的追求,最终导致玩物丧志,导致现实与虚拟的不能分辨与迷离,导致精神的完全分裂。

本文来源:网吧帝国 作者:赵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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