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风靡,未成年人沉溺游戏一直成为社会、家长、学校头痛的事情,毕竟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于是各式各样的网络游戏沉溺戒除术纷纷被抛出,有采用物理治疗的、有玩心理医治的、还有采用技术阻却的,但都收效不佳。
于是才有了这次修法许多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强烈建议,法律修订除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外,还要从其他方面采取措施,如研发定时终止网络游戏的软件,供家庭和社会使用等,解决这一问题。而法律委经研究后,也表态建议增加规定:“国家采取措施,组织研究开发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说白了这样的设想还是一种技术进路,没有任何法律威严性在里面,到是隐含了太多无奈与期盼,其实综观世界各国,在技术尤其是网络立法中,都持技术中立的大原则,毕竟技术无罪,技术可以用来进步也可以用来摧毁,这也就直接制约了技术治理发挥的空间,这一点从再安全的技术都会有漏洞,都会被黑客攻破,随后又推出新的版本,又出漏洞,又被攻破的循环中就可看出。
无奈之下,对于网络沉溺(不仅仅是游戏所导致的沉溺)采用技术治理对策,可以理解,但却绝不可能治本,为何?因为由此的存在价值与基础就是让人沉溺和着迷,除非哪一天将所有的游戏(包括网络游戏)都给“屠杀”了,才能真正的解决沉溺与着迷,问题是游戏无处不再,人生就是一幕幕接连上演的游戏,“屠杀”了游戏,或许人类也就没了存在价值。
对网络游戏沉溺与着迷重要的是进行度的把握,能够沉溺或着迷某事物的人,至少说明是一个正常的人,如果一个人连沉溺或着迷的冲动、激情都没有的时候,他换不就是一堆行尸走肉吗?可见沉溺、着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将对网络游戏的沉溺与着迷作为整个人生的追求,最终导致玩物丧志,导致现实与虚拟的不能分辨与迷离,导致精神的完全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