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把网络游戏称做“电子海洛因”,您怎么看待这个说法呢?
“电子海洛因”这个说法是《光明日报》先提出来的(不愧是复旦的高才生,连这个都烂熟于心,佩服佩服~),我觉得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首先海洛因是一种药,是毒品,根本沾不得;而游戏呢,是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或者说是一种个人爱好。那既然是方式和爱好,又怎么可以把它和毒品等同呢?服食海洛因,人会有依赖性,不服不行,甚至会威胁生命;而网络游戏呢?离开了游戏会威胁那些玩家的生命?所以这二者根本没有可比性。
我打个比喻,一个人去酒吧,喝醉酒闹事了,他闹事是酒精导致的,而并非酒吧导致的,难道因为喝醉酒,有的人会闹事,我们就把所有的酒吧全封起来吗?关键问题是在于酒精而不是酒吧。那些现在常常发生的网络诈骗事件也好,还是为了上网抢劫事件也好,这些都是因为那些人本身素质有问题。他们本来在观念上就有了好逸恶劳的思想,即使他们不上网,也会因为迷恋另一件事情而导致这些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发生的,所以说网吧并不是导致这些事件的直接根源。玩网络游戏只是一种新的娱乐方式,和其他事情一样,也必须有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会产生反效果,起不到娱乐的目的了。所以如何培养自身的控制能力,提高个人素质,平衡娱乐与工作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 您觉得在网吧里,哪些人和事对您来说,印象比较深和难忘的呢?
有这么一件事情,不是发生在网吧里,但是因为这个人他常到我这个网吧来玩,他自己和我说的。他是我一个比较要好的朋友,28岁了,在银行工作,和我一样,非常喜欢玩网络游戏。他每天下班到家,马上回家,然后钻进被子就睡觉。睡到半夜12点,他就起床,开始打游戏,一直打到第二天上班。累就就利宝美达啊、红牛啊这样的东西支撑着。他就觉得半夜练级效率高,又没人和他抢怪。现在可能好一点,不会天天12点起床了。
本文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