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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CEO库克:自由权是美国立国之本

2016-3-19不详佚名

3月19日消息,《时代周刊》的南希·吉布斯和列夫·格罗斯曼对苹果CEO蒂姆·库克进行了专访,采访中库克谈到了人们的隐私问题以及苹果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之间的抗争。

苹果CEO库克:自由权是美国立国之本

采访者:去年秋天,有关一名毒贩的案件中,布鲁克林法官询问苹果,若政府要获取民众iPhone手机中的信息,苹果怎么看?在此前,苹果已经遇到过类似的询问。在此案中,苹果拒绝了,为什么有这种变化?

库克:不同点在于,法官问我们,使用《All Writs Act》(全令状法案)是否适当。以前法官会要求我们做X事情或Y事情——我们从未被要求做现在被要求做的事情,因此本案有实质性不同——但当时法官问的是我们从未被问过的问题,即是否感觉政府适当地使用该法案。我们表示没有,我们认为政府没有权力这么做。

我们的想法是,如果你回顾这次讨论的历史,由于讨论进行了一段时间——CALEA(通信协助法),不要弄得太技术性,但CALEA实际是电信领域的监管武器。国会决定不将技术包括在内,我们的观点是使用该法案是不合适的。

那不意味着我们不让法官使用该法案,但这个法官说,我不是想只下命令,我想了解你对这种使用是否适当的看法。这是我们首次被这么问,我们回到法庭拿出证据说不合适。

在此案中所发生的只是被告的坦白,因此案件细节本身完全不重要。但从更大范围看,政府能否使用《全令状法案》强迫苹果获得手机数据,依然非常重要。

因此,当我们看政府不只是走到这个地步,而且要求我们开发新产品去除所有的安全功能,让他们很简单地猜到密码,我们说此案现在重要了。那个问题现在重要了,即使细节不再重要。因此我们回到法庭要求法官裁决,我们在等待但我们认为,法官不会做任何事情,因为案件本身不再重要。

因此我们提起诉讼,这是公开诉讼。法官要求我们提供更多有关我们对政府使用法律看法的信息。然后他要求政府再次回应。然后做出裁决——上周一我认为是这样。

采访者:现在回到圣伯纳迪诺市,只是说下背景故事,你告诉我们前因后果么?你怎么看待政府的要求?你的感觉是什么?你和谁谈了?你怎么得出现在的结论的?

库克:我想攻击发生在周中,周三或周四,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们有些天没有听到任何消息。我想联系我们是在周六可能。打个比方,我们摆了张桌子,24/7等待政府命令,电话来了,他们给我们看了与这部特定手机有关的搜查令。

案件涉及了其他手机,我的理解是,枪手使用的其他手机都被损坏了,这是完整的一部,因此我们填写了搜查令,提供了所有有关该手机的信息,即手机的云备份和其他一些元数据。

我猜——我不知道所以猜——他们也给了运营商看搜查令,因为显然他们有能力获得在无线网络上传输的手机元数据和信息元数据。因此他们搜集了手机的多份不同信息。

过去一段时间,相当长的时间,我认为可能超过1个月,他们回来说想获得其他一些信息。我们说好的,这是我们的建议。因此我们给了他们一些设备。我们说把手机带回去充电然后备份,结果他们回来说,手机没用了。

我们问怎么了,我们需要了解情况,因此派了工程师等人员,我们发现他们想重置iCloud密码。你知道,如果你要重置iCloud密码,唯一的方法是设置新密码,但如果手机是密码保护的,你无法输入新密码。因此这行不通。

因此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提供了所有能提供的信息。过了不久,他们开始和我们谈起诉的问题。但他们从未告诉我们是否起诉。那时离枪击案过了75天左右。

我们认为多数人感觉不会起诉,我感觉如果起诉,我们会得到通知。但并非如此。在起诉前我们其实是通过该过程谁获得通知发现的,这意味着他们选择不秘密起诉,让此事曝光,试图左右公众,决定不就此事沟通。

因此我们决定了应该做的事情。当然我们原先就决定——因为他们要求我们开发政府OS,即没有安全控制的新系统——我们在内部一直讨论了的问题。公司内部很多人都参与了,不只是我决定的,是艰难的决定。我们考虑了所有你们认为应该考虑的事情。

因此我们在诉讼前就决定,这对人们不是好事。从客户角度看,这不是好事,因为这最终将数百万客户置于风险中,使他们更容易遭到攻击。此外我们感觉这侵犯了公民自由,不只是对我们的客户而且范围更大。感觉像历史上某些时候,在美国也是如此,政府因某种原因野心过大而失败。我们坚决反对走这条道路。

因此我们知道这是错误的,在很多层面都是错误的,因此当我们看到诉讼,当诉讼真的到来,问题超越了案件本身,我们如何与苹果社区沟通,告诉人们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我们知道,多数人认为我们应该打开手机,但大家不知道这么做的所有后果。因此我们应该清楚和直接告诉人们,我们为什么这么做,我们在做什么。

采访者:你谈到公民自由,你确切的意思是什么?那对你意味着什么?

库克:这意味着很多事情,公民自由权是这个国家建国之初就确立的原则,宪法第一修正案就规定了自由权,而且隐私也是基本权利。

简单看此案,如果《全令状法案》被用于迫使我们做让数百万人容易被攻击的事情,你可以问自己,如果这样还会发生什么?接下来你或许说,应该开发监视版OS。也许执法机构喜欢有打开你的Mac电脑摄像头的权力。如果你看过《全令状法案》,就知道这是200年前制定的法律,该法律非常开放,清楚地用于填补当时国家还不存在的法律漏洞。因此我们看到历史在大幅后退。

该法案本身不针对此犯罪,没有考虑政府想的原因,考虑的是要求公司去做的负担。因此,此案是国内恐怖主义,但不同的法庭可能认为是抢劫案,甚至认为是税案或离婚案。我们首次看到这么大的事情,我们认为应该通过一部法律明确界限,而这不能由法庭来做。

特别看看历史。国会故意决定不这么做,这不是像,哦技术如此新,以前从未想到过。不是这样。因此我们看到公民自由权大幅下滑。我们认为开设后门是根本性错误,不仅从隐私角度看,而且从公共安全角度看都是如此。

想想手机里有什么,有孩子的位置信息,政府应该推动更多加密。这如同阳光、空气和水,是很好的事情。

当然有些很好的事情会被用于坏的地方,我们知道,但你因此否定好的事情。有时言论自由——我们听到有人这么说时有点畏惧,希望他们不要这么做,但我们认为政府的选择是没有自由。我们思考媒体自由,我们偶尔会畏惧,但我们思考的是政府是否开始限制,不久这就不是我们的国家了。不再是美利坚。对我们来说就是如此。这是我们作为国家的核心。

不久以前都争论过这些,现在看不像是讨论过,似乎像后门的后门,迫使某人开后门,让人们更容易遭攻击。显然践踏了公民自由权,我想讨论这些事情很难,我认为这些事情就是在发生的事情。

如果他们要继续,他们应该公开继续、在国会讨论,国会应该通过法律,因为他们是我们投票选出的人,我们不选举政府里任命的官员,多数情况下我们不选举法官等。

法庭可以有不同的观点,我认为他们会,这是我们的制度,这是我们制度的优越性。但在这么根本性的问题上,应该讨论。

现在对我们来说,这是如此关键,我认为如果谈隐私,你说愿意放弃所有隐私换取安全,因此你不重视隐私,我的观点是加密的世界要好很多。我不是唯一这么认为的人,迈克尔·海登*Michael Hayden)认为,他掌管NSA因为有种观点我们都应该听。因此你不仅能看盗贼的数据和被盗的不同数据,但你开始思考公共安全。对我来说,很显然即使你不重视隐私,加密是很好的方法。

我希望加密变强,再次我希望在国会,他们说不会做任何限制加密的事情。我认为也应在政府出现这种情况,他们承诺不寻求立法限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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