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下放了多项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第31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决定取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职能。
在今年7月底上海举办的ChinaJoy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孙寿山曾针对自贸区游戏审批管理办法做出了说明。他表示,游戏机内置的游戏和通过磁卡、光盘等介质导入的游戏,其著作权若属外资企业或者外国公民,将按照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其著作权若属内资企业或者中国公民,则由电子出版社出版。对于通过网上下载的游戏机游戏,则按照网络游戏出版审批管理办法进行内容管理。
广电总局审批职能取消后,境外游戏入华依旧需要通过文化主管部门的内容审查。而根据之前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自贸区内外资企业内容审查下放至上海市文广影视局,审查周期为20天。不过由于微软和索尼均采用合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所以之前的审核工作依旧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导。
在取消广电总局“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智能后,并不意味着内容审批会有所松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游戏内容中的敏感因素依旧是游戏过审的一大要点。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审批职能取消后,合作出版的境外游戏将交由哪个政府部门审批,或将成为影响引入游戏内容把控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