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成为商品?
据陈东介绍,由于工作需要,近几年,他经常需要查询一些企业信息。2006年初,他以律师身份到北京市工商局查询某企业的工商信息,当时信息查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他,可以上一个叫“名索网”(www.mingsuo.com)的网站查询,同时给了他一份盖有北京市工商局公章的红头文件,文件上指定企业信息要上名索网查询。
“我以付费的方式从名索网上查询到了企业的很多信息,那时从北京市工商局及各区县的分局查询工商信息,同样需要付查询费,两者费用相当。后来北京市工商局把信息查询中心搬迁到石景山区,路程很远,很不方便,于是,通过名索网成为我查询企业信息的主要方式。2006年到2008年间,我买过名索网的几张充值卡,花了几百元钱。
事情随着去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发生改变。《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我觉得名索网提供收费查询的实质是把政府信息当作商品买卖,只要付费就能查询,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于是,陈东去年12月提起诉讼。
陈东提供给中国青年报记者一份去年12月17日,他在名索网付费93元完成账户充值后,查询到的一份名为“综合报告1”的企业综合信息。这份《企业综合信息报告1》共有六部分:企业基本信息,包括网址、传真、电话、邮编、主营地址、从业人数;企业注册信息,包括注册号、企业类型、登记区县、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别、成立日期、经营期限、住所、经营范围;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包括中文名、英文名、国别地区、职务、证件号码、任职期限;企业投资方信息,包括合营方名称、合营方注册号、合营方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国别地区;外资企业入资情况信息,包括中方应入资额、外方应入资额、中方实入资额、外方实入资额、入资日期、中方出资方式、外方出资方式;企业分支机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新企业注册号、负责人地址。
“如此详细的企业信息只能由工商行政部门掌握,名索网怎么会拥有这些?”于是,他咨询了名索网相关人员。
陈东提供给本报记者一份今年3月23日,他与名索网销售部工作人员通电话的录音材料,工作人员说,名索网提供的企业综合信息全部来源于北京市工商局,保证真实、权威。这位工作人员还向陈东介绍了企业信息的不同形式,北京市工商局获取全市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后,建立起企业信息的“内档”和“机读档”,内档类似于原始档案,机读档则是在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后形成的电子文档,并适时更新,名索网提供的企业信息来源于北京市工商局的机读档。
除了咨询企业注册信息的来源,陈东还向名索网客服人员咨询了收费标准。在陈东提供给本报记者的他与名索网第29号在线客服人员聊天的记录中,该客服人员介绍,付费查询企业的综合信息可提供“综合报告1”和“综合报告2”两种内容。“报告1”除了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还有企业法人代表、股东、董事信息,“报告2”则包含了“报告1”中的所有内容,另外增加了企业变更、年检信息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