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29岁,河北人,高中毕业后来到大连闯荡。他平时喜欢上网,懂一些电脑方面的技术。后来,小刘干脆给金州多家网吧当技术员,平时进行系统维护。
在网吧工作时,小刘常常能遇到没带身份证就来上网的人,而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人都被拒之门外,对网吧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后来,小刘开始琢磨,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用身份证就能在网吧上网。 2010年末,和朋友孟某在网上聊天时,孟某给小刘发来了一个软件的截图,他告诉小刘,安装了这款“免刷卡软件”,不用刷二代身份证也可以在网吧上网。
小刘将信将疑,在征得金州某网吧老板的同意后,他给这家网吧安装了“免刷卡软件”,小刘试了一下,果然好用。后来,小刘向孟某询问,购买这款软件需要多少钱。孟某说,“免刷卡软件”售价500元,小刘如果帮忙联系安装的话,每次有200元提成。
就这样,从去年2月份开始,小刘伙同朋友小杨,给金州多家网吧安装了“免刷卡软件”,涉及电脑387台。在这些网吧里,前来上网的人员不用提供身份证,照样可以上网。后来,小杨又单独给一家网吧安装了该软件,涉及电脑78台。
小刘和小杨没有想到,他们虽然只是安装了一个软件,却破坏了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系统。去年11月份,小刘和小杨安装“免刷卡软件”一事被警方发现,民警将二人抓获。
法院判决
今年7月份,小刘和小杨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和3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二人提起上诉。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安装软件、散布病毒都可能触犯刑法
针对此案,辽宁征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建军说,“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相关司法解释对“后果严重”作出了认定标准,“其中有一条说的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就属于后果严重。 ”冯建军说,安装一个软件,散布一个病毒,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进而触犯刑法。
记者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