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汉网管被害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昨日,杀害广汉市三水镇航校附近网管的凶手蔡波,在德阳被执行死刑。2006年4月21日,蔡波在金堂县被抓获,羁押于广汉市看守所。经过5年之久的侦查、审理和重审,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蔡波于昨日在德阳伏法。
拒绝“入伙”网管遇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初,蔡波、李全、祁俊立在办理完休学手续后,3人到蔡波家中玩耍,共谋盗窃网吧电脑。当年4月17日凌晨2点,蔡波来到广汉市三水镇航校附近的“自由天堂”网吧,找到熟悉的网吧管理员肖庆,劝肖庆一起偷电脑,被肖庆拒绝。
凌晨5点,蔡波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肖庆胸部、颈部等处猛刺数刀,致其倒地;李全接过尖刀又朝肖庆颈部刺杀两刀,致其当场死亡。
杀害网管后,蔡波又威胁在该网吧上网的顾客江某,李全强行劫走江某“摩托罗拉”V3手机1部,然后3人逃离现场。
发回重审两次补侦
2007年7月11日,法院经审理判决:蔡波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李全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后,被告人蔡波、李全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上级法院于2008年4月21日撤销上述判决,并将该案发回重审。
2008年7月22日法院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审理期间,公诉机关以补充侦查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两次,被告人蔡波、李全辩护人均以补充证据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一次,法院遂依法进行了延期审理。
证据确凿核准死刑
经公安机关补充取证,2009年3月23日,法院再次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昨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蔡波在德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陈荣宋国振华西都市报记者姚茂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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