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为提高网吧上网收费价格、增加收入,冯某等人决定将各自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沙子沟的六网吧联合经营。其后,为达到联营效果,冯某等人商量决定对沙子沟地区的其余网吧进行并购。
但其余三家网吧股东对并购提议不同意,冯某等人就先后采用语言恐吓、剪断光纤、毁损保险、雇佣黑客等方式威胁、攻击三网吧及其工作人员。2010年2月,其中一家网吧迫于威胁,以人民币80万元的价格将网吧及证件资料等整体转让给了冯某等人。
法院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表示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罪服判。该案的处理有力地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规范了当地网吧经营秩序,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