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网吧16岁少年铤而走险
今年3月初,16岁的文某在网吧上网时认识了外号“犀利”的社会青年。3月11日上午8点多,经“犀利”唆使,文某和“犀利”在网吧内,捂住一女青年的嘴巴,强行拖拽,抢走女青年的提包。两人得手即仓皇逃窜,文某逃至一小区被保安抓获。涉嫌抢劫的文某被移送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
该院启动社会调查程序,掌握文某的性格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
据办案的蒲检察官介绍,文某家在宣汉,初中毕业后到达城投靠亲友,远离父母,无正当职业,长期混迹在网吧,夜不归宿,沉迷网络。此次犯罪就是文某在网吧交友不慎,受他人引诱教唆,为解决上网花销铤而走险。
两年禁入多部门合力监管
“文某涉世未深,自制力较差,在网吧容易受到不良影响”,为挽救、教育文某,检方建议法院对文某依法从宽适用缓刑的同时,追加了“禁止进入网吧”的建议。
6月3日,通川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文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网吧。
据检方介绍,“网吧禁入令”是新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如果被禁止人违反‘禁入令’,情节严重的,比如三次以上,将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有期徒刑。”
对于“禁入令”能否得到执行的担心,通川区检察院表示,“禁入令”已交由当事人所在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目前,他们还将“禁入令”告知了当地文化管理部门,检方将与有关单位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督促被禁止人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