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凡是青少年热衷的娱乐项目,都因家长、学校以及社会的反对而被政府加以管制,过去,打台球被形容为不务正业,现在成了高挡娱乐项目;游戏厅行业现在是所剩无几,与赌紧密相连;练歌房似乎成了高档的情色场所;迪吧是毒品泛滥、治安恶化而消失;
街头巷尾的书画摊早已不复存在;少年宫成了儿童技能学校和补习班;咖啡厅的暴利让青少年望尘莫及。作为一名网吧老板,我想请教我们的政协委员:青少年除了看电视,看机器猫,看还株格格,社会又给青少年提供了哪些健康的休闲娱乐场所?
娱乐和沉迷于娱乐这本来是“人的问题”,却被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以及社会形容为不学无术,将“人的问题”草率地视他们都为有“问题的人”。
家长把望子成龙的情结和责任转嫁到经营者的身上,家长的呼吁,学校的反对,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迫使政府对网吧行业不断采取运动式的整顿和打压,网吧行业忍辱负重,治不了标,也没治了本,可肥了政府某些部门和个人,每年对网吧行业的罚款至少20亿以上,可国库又收了多少?
现在的青少年是最幸运的一代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开放,科学技术的应用为青少年提供了广阔的视野,但是,也使他们成为最具压抑感的一代人。
他们独特的个性、思想、追求以及生活方式与传统文化和上代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反差,沉重的学习负担迫使青少年对追求知识感到疲惫,青少年的逆反心理导致他们更加要追求自己所设定的自我实现、自我成就的青少年次文化,从而遭到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强烈反对。
网吧成为青少年目前唯一逗留容身之地,倒不如说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同学或朋友之间曾经拥有过的共同记忆,就青少年自身而言,他们最快乐的时光都是在网吧中度过的,因此,就网吧来讲,网吧既是一项集体记忆的代名词,也是青少年一种追求自我的手段,更是他们逃避现实的藏身所,更确切地说,青少年走进网吧,走进虚拟的网络游戏是对中国传统的教育体制的厌倦和反叛。
《网吧管理条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是家长望子成龙、学校逃避责任、社会减轻负担的思维让政府充当了调味计,网吧拒绝青少年上网,无形中剥夺了无力购买电脑的弱势家庭的孩子的上网求知权。网吧本无罪,罪在社会大众的有色眼光,为什么进了网吧就变成坏学生,待在家里上网就是好孩子?
为什么不给他选择的空间?为什么要替孩子做决定?为什么不相信青少年虽然叛逆,可是也有判断力和自制力?在家上网难道就不会沉迷,就不会乱了真假情境,就不会窥看色情网站?与其一昧的怪罪和禁止,不如加强引导、监督、管理和防范,让网吧成为健康、规范的青少年休闲娱乐学习场所。
《网吧管理条例》,是一部严加管制的法规,准确地说其就是一部不适宜青少年成长的法规,现在是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使网吧淘汰众多的“不良场所”,而政府的管制又将青少年拒于网吧的门外,不良少年火烧“蓝极速”网吧以及多起青少年袭击网吧工作人员的刑事案件充分说明青少年对网吧禁止他们进入而感到无所适从。
网吧可以拒绝青少年上网,可青少年无法抵挡网络的诱惑,在家上网与在网吧上网显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种严加管制的法律条款完全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律毫无正义可言,把青少年的成长责任屈驾于网吧经营者的头上,让网吧来承担过多的社会压力和道德谴责,这显然是个错误的。
青少年沉迷于网络,不但影响了他们的学业,更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这不代表网吧就是罪恶的源泉。
纵观这多年来网吧被妖魔化的过程以及网吧给社会带来的巨大财富,政府应该客观公正地反省自己,引导媒体正面报道网吧的形象,驱除网吧行业背负的过多社会压力和道德谴责,此意并非要求政府不追究网吧业者违法行为之责任;
而是取消《条例》中的种种限制和障碍,放宽网吧经营中的生存空间,加强网吧业者的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引导,从而使网吧业者自律经营,让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吧共同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使网吧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的美好记忆;
有首歌叫“把根留住”,我在此比喻为“把青春网住”,网住青春,把青春的记忆留在网吧,科技的发展,网吧的诞生,众多的“不良场所”都将被网吧行业淘汰或同化,除了网吧,社会还能够给我们的青少年提供再好的去处吗?这是所有反对网吧的人士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网吧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