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文化部网站公布《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发展连锁网吧的口号喊了五六年之后,首次对“网吧连锁企业”有了明确的官方认定标准。申报连锁资格认定的企业,门槛降低,而全国性或跨区域性的连锁网吧,门槛有所提高。
根据《办法》,网吧连锁企业“是指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形式,由企业总部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开设的直营门店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投资管理企业”。
相比于同由文化部制定、200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此《办法》对于申报连锁资格认定的企业,虽然注册资金都要求不少于1000万,但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由2003年规定的不少于10家降为5家,门槛有所降低;而对于全国性或跨区域性的连锁网吧,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则由2003年规定的不少于20家升至30家,门槛有所提高。
发展连锁网吧策略由来已久
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因两位少年与服务员发生纠纷,引发纵火案,致20余人死亡,震动全国。
对此,文化部于2003年4月22日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并认为是掀起了全国网吧连锁序幕,并按照“10+3”策略,文化部先后审批了10家“国字号”连锁,各省文化行政部门也都先后审批3家省级连锁网吧。
随后,各地开始陆续停止审批发放新的网吧许可证。2007年2月15日,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部门更是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当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
然而,由于连锁网吧推而不兴,当初发放的10张全国连锁网吧牌照,最后只有5家,更有地方网吧连锁企业经营不规范,放松管理甚至倒卖许可证,在经营方向上只重数量、不顾质量,把盈利目标放在代办证照上,采取“假直营”、“假加盟”的办法规避停止审批非连锁网吧的政策的行为。
同时,单体网吧却封而不绝,违规网吧屡禁不止,炒网吧许可证愈演愈烈,业内传闻称上海等大城市,网吧牌照最高炒到上百万元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