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多赚点钱,网吧经营者找人回拨电表窃取国家电能87861千瓦时。日前,这名贪小便宜的网吧经营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
孙某是天津市河西区世纪幻想网吧的经营者。2005年9月,他通过朋友找到顾某,提出想省些电,顾某于是帮他回拨电表,窃得国家电能87861千瓦时,窃电金额达68206.49元。后电力稽查部门发现并报案。案发后,孙某向电力部门交纳违约电费约20万元,并于2009年2月1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河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窃取国家电能,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考虑到被告人孙某具有自首及积极退赔的法定和酌定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