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西玉林市消防支队北流大队依法对北流市某网吧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网吧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8月13日,该网吧就接受处罚,并交清罚款。
6月11日,北流消防大队监督员对北流市某网吧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备、设置不符合标准。北流消防大队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09年7月30日前整改完毕,该网吧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落实整改,还无动于衷,一拖再拖,以种种理由对消防部门提出的火灾隐患不加以整改,而是到处找人说情。7月31日,大队消防监督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网吧逾期未改正其违法行为。
8月12日,北流公安消防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北流市某网吧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