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硚口区的闫先生反映,他到硚口区罗家墩附近一个申通快递点,想将一个价值10400元的新佳能相机快递给吉林的朋友。没想到,这个相机却被快递公司弄丢了,而公司却只愿意赔偿其500元,这让他难以接受。
闫先生介绍,18日,寄快递时,他特意提醒快递物品是相机,很贵重,还询问工作人员是否需要保价。可工作人员告诉他不用保价,他便没有坚持。23日,朋友还没有收到相机,他便给快递公司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相机遗失了,该公司负责人称只能按照未保价的标准500元赔偿。“这个相机是我专门托朋友从日本带回来的,花了10400元。”闫先生说。
记者联系上申通快递的派货员贺女士,她承认,闫先生相机的接收、包装与派货也都是由她经手的,然后她交给司机送往公司。现在相机遗失了,的确是公司的责任,她对闫先生表示歉意。
她表示,公司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对于赔偿问题,她正与闫先生沟通,会积极处理此事。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