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会不会泄露身份信息?
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信部将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护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并按照“谁委托,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毁损或者丢失。
对违反这些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向社会公告;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羊城晚报记者15日从广东省公安厅得知,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会同通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截至5月底,全省共开展联合检查641次,发现查处457个违法网上网下营销渠道,发现、核查“黑卡”线索7211条,关停电话号码4729个、网络账号2.2万余个。
现状:电话“黑卡”诈骗频发
电话“黑卡”,是指未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2013年9月实施电话实名登记制以来,我国新入网用户基本实现了实名登记,近1亿未实名老用户完成补登记。而因把关不严、存量较多等,非实名电话卡仍有1亿多户。
近年来,电话“黑卡”诈骗案件频发,不实名的手机卡、上网卡,也已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常规”装备。不法分子和非法机构利用“黑卡”没有实名登记的特点,大肆进行诈骗、广告、色情信息传播甚至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非实名电话卡、上网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
广东省公安机关以查处违法营销渠道、电话“黑卡”和涉“黑卡”违法犯罪为核心,组合使用明查暗访、网上清理和侦查打击等多种打击手段,打击“黑卡”犯罪工作取得了较显著成效。
问题:“实名不实”仍存在
据工信部通信保障局介绍,目前,电信企业社会营销渠道存在不要证件、不登记、不核验证件、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等现象,是电话“黑卡”的主要源头,也是实名登记管理的难点。
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电话“黑卡”治理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面临挑战。首先,部分电信运营商对专项行动认识不足,仍未提交已签约合法代理商的名单列表及门店地址,导致对电话卡代理商的摸查暗访和深入追查受阻。其次,电话实名制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电话卡销售违规层层转代理,“实名不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源头治理,并积极会同通信管理、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营销渠道。同时,督促基础电信运营商尽快完善证件核验技术手段和实名注册方式,为包括自有营业厅在内的各类实体营销渠道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督促基础电信运营商加大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力度,在为用户办理话费充值、新业务、更换移动电话卡时进行补登记。
大量“黑卡”网上卖
暗访
在广州越秀区一家门面不足2平米的电话卡代理店,记者发现,门口已经张贴了运营商关于电话号码实名制的通知,记者咨询换卡、办新卡等业务,也都被告知要出示身份证才能办理,但仅限于靠肉眼识别人证是否一致。
而在网络上,仍有网店在兜售不需要身份验证的手机卡。记者登录淘宝网,输入“手机卡”,即搜索出50万多件商品。
一家名为“凯悦卡行”的店铺里,明码标价出售“广东深圳手机号码电话卡、神州行0月租卡、号码卡”。店主列出了两个长长的表单,内含100多个电话号码。店主又私信发给记者100个电话号码,并告诉记者,可以随意从里面挑选想要的手机号,而且不限购。店主还告诉记者,拍下想要的商品和数量,付钱后就可发货,完全不用出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类似的店铺并不在少数,有些网店只要求买家提供身份信息登记后即可开卡,还有部分网店打出“5张起卖,10张包邮”的优惠招揽生意。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