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网)将深圳金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太公司)、北京美如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如画公司)及VST全聚合网站负责人邹某3被告诉至海淀法院并索赔1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3被告侵权。
央视网诉称,其发现金亚太公司及美如画公司生产的、由美如画公司销售的美如画V8机顶盒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电视“直播”、“回播”服务,涉及的电视频道有CCTV1、CCTV2等24套,涉及的电视节目有《法律讲堂》、《第22届冬奥会闭幕式》等25个。央视网认为自己经央视授权取得了该电视频道及节目的独家传播权,3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向用户提供“直播”、“回播”服务,这侵犯了其著作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诉请法院判令3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相关媒体上刊登侵权声明,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
对此,金亚太公司辩称,其仅仅是硬件生产厂家,产品出厂未加装任何软件,没有侵权;美如画公司辩称,机顶盒不包含内容,其播放类似于一种导航或搜索行为,播放的显示是央视标志,央视本身的频道和节目,且该涉案产品已停止销售;邹某也辩称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央视为涉案24套节目的运营方,也为涉案节目的播出组织权人。虽然这些节目有公共属性,但并不能否认央视网经授权所享有的独家网络传播权,故央视网为适格原告,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播。金亚太公司是涉案产品的生产商,美如画公司为销售商,两者对外并没特别区分,其产品包装上也均标着“美如画”,V8产品在接入互联网后,自动实现同步电视直播及回看功能,其中直播部分是通过VST全聚合软件应用实现的,而邹某是涉案VST全聚合的负责人,其辩称自己与该案无关,因缺乏相关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3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美如画公司和金亚太公司赔偿央视网经济损失50万余元,邹某在15万元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