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平发现他的公司和他个人在长沙市范围内的多家银行,至少开设了358个账号,他“完全不知情”。
“你几次去要查账,银行里很多人都怕你了,好几个都得抑郁症了。”
“过去5年,至少有4个亿不见了,我的钱到底去哪儿了?”
1973年出生的吴建平,在长沙做了二十多年生意,如今管理着一家横跨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等多个行业的大型民营企业,并因此而先后担任长沙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但从2010年开始,他陷入了一场至今没有尽头的“资金迷局”——吴建平发现他的公司和他个人在长沙市范围内的多家银行,至少开设了358个账号,其中建设银行湖南分行长沙天心支行范围内,最为集中,有一百多个,且存在频繁的大额资金流动,对此,他“完全不知情”。
“我不知道在天心行到底消失了多少钱,但至少也有几个亿。”吴建平说,如果银行能提供完整的资料和流水单,以及监控视频,一切的谜底都将揭开。
钱去哪里了?
2010年12月底,吴建平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奇英告诉他,公司账面上没钱了,“流动资金大约只有3000万”。这让吴建平大吃一惊,他说自己“完全不能相信”。
自从2005年起当上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奇英就负责了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吴建平说自己“平时很少过问”。现在,他不得不自己算算账:2009年至2010年,公司的“生活艺术城”和“金房·万树丹堤”两个楼盘的销售额大约9.6亿,公司还从中国建设银行和长沙雨花农村合作银行分别贷款9500万和5000万元。不仅如此,这一年,吴建平还以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手中的佳楠酒店。“别的零碎业绩不算,仅这四项,账目资金不少于12亿元。”吴建平说,减去同期集团的总支出大约4.6亿,公司账面上至少得有7个亿。“就算用最最保守的算法,减去各种误差,也至少得有4个亿流动资金。”
吴建平决定在公司内查查账。这一查,犹如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最初的惊讶是,在长沙市范围内的各家银行,居然存在至少358个以他或者他公司名字开设的账户,其中仅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湖南省行下属的一级支行,旗下又有10个二级支行)范围内就有一百多个,并且,建行的这一百多个账号,存在最频繁的巨额资金流动,而其他各家银行的账号,至少到目前,他还没有发现类似情况。
“对这些我完全不知情,那些签了我名字的账目,彼此间有大量资金流动,但我过去几年里居然一无所知。”吴建平很费解。
2011年9月29日,吴建平将32份有他签名的公司借支单送到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结果显示,其中15份借支单上吴建平的签名是模仿的,涉及金额共计760万元。
这让吴建平更有理由怀疑,那358个以他名字开户的账号的签名,都是别人模仿的。他将最初的怀疑重点,放在陈奇英、公司财务经理苏晓波、总出纳黄宇等公司高管身上,于是报了案。但经过司法部门的调查和审理,最后仅陈奇英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2)雨刑初字第809号判决书显示,陈奇英最终获刑,主要是其在担任集团财务总监期间,收受了一笔8万元的现金。
吴建平很不满意,这样的判决结果和最初的报案案由几乎就是风马牛不相及,“我几个亿都消失了,陈奇英完全有侵吞嫌疑,却没有人来过问”。
如今,陈奇英也早已结束了牢狱生活,但不愿与南方周末记者见面,而她的丈夫徐恒亮(原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所属赤岗支行行长),2012年1月却在网上发帖,声称自己的妻子是冤枉的,吴建平公司的账目黑洞,与他的妻子无关。
4月末的一天,在长沙市一家茶馆,徐恒亮与南方周末记者见面,一再声称,他看到吴建平前几天又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其中再次指控陈奇英涉嫌勾结建行内部人违法套取巨额资金,而他被继续怀疑从中提供交易便利。
“我已经不做行长了,但还在建行内工作,他们指控我,上面都来查过,没查出问题。”徐恒亮一脸自信。
账号演习?
徐恒亮的说辞,吴建平始终不会相信。
为了找回自己的钱,5年来,吴建平每天会花大量时间去搜集证据,研读各种银行的材料、流水单、开户资料等等,这让他在下属看来,几乎有些偏执。他特地改变了自己的签名风格,与原来狂草的风格相比,现在的签名更有棱角。
他陆陆续续搜集到的银行资料,显示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这让他相信,自己遭遇的,不仅仅是陈奇英等公司高管的“贪腐”,更有银行内控的失职和涉嫌经济犯罪的可能性。
比如早在2006年1月25日,吴建平不知情的尾号1750账号,转账170万元到陈奇英名下尾号3442的账号。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侦支队调取陈奇英的3442账号流水中显示,这笔钱先后划转进了刘金凤、彭华英等人的账户,然后又从何丽萍的账户转回吴建平的1750账户中。刘金凤、彭华英和何丽萍三人,都是建设银行天心支行的工作人员。
早在2013年,吴建平就找到媒体,期望帮助他找到答案,当时前来采访的《中国青年报》驻湖南站记者洪克非曾找到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天心支行一位张姓副行长,得到的解释是:“上述3名工作人员,在2011年时,有两人因故离职,如今联系不到。当时银行正在开展网银业务,刘金凤等三人与吴建平公司财务主管商议,进行了一次‘操作演习’,主要是为了锻炼业务。后来这些钱最终归还到了吴建平尾数为1750的账户里。”
吴建平无法接受银行这样的解释,他通过进一步核查相关单据发现,在170万元转了一圈回到他的账户后的第4个月,尾号为1750的“吴建平”账户又向尾号6306的“吴建平”账户转账180万元,“这两个账户都是以我名字开户的,但直到我后来查账,才发现它们的存在。”吴建平说,这180万元,在自己不知情的前提下,在自己“名义下的”两个账户兜转后,于2006年6月23日,被人冒用他的签名,分两笔各75万元,以现金方式提取共150万元。
曾受托调查的律师舒畅说,他们在建行查询吴建平名下个人账户信息时,尾数为1750、6306的两账户都显示不存在;直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介入后,天心支行才提供两账户的信息。“像这种大笔资金从一个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交替出现的情况,在其他账户中都大量存在,我们认为,这可能是银行工作人员参与‘洗钱’。”
但张姓副行长否认了律师的指控,他说,所谓客户查询到账户不存在的问题,是因为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发展,银行系统不断升级。有些资料在现有系统内可以找到,一部分时间已久的,则需要在备份系统内查找,这可能造成了误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且必须向其省级分行备案,并由其省分行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吴建平奇怪的是,银行在这其中,怎么没有必要的监管?
内部疑云
随着资料的积累,吴建平后来又发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问题:早在2005年,居然就存在了一个以他名字开设的建设银行内部证劵号:250080010647。
“我又不是银行员工,怎么会有这样的内部号?”吴建平有些自嘲。进一步查阅对账单时,可以发现,早在2005年11月9日,吴建平名义下的尾号5120账号,转出人民币202410元,通过银行内部证券号250080010647进行证券业务交易,“也就是炒股”。
到了2010年4月8日,这个内部证券号突然被挂失、更换密码、变号为一个以吴建平名义开设的银行卡号,尾号是1535。目前能查到的当天《个人开户与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中,没有账号或者卡号显示,只有客户简单信息,同时没有当事人填写的资料,吴建平坚持说,上面那个自己的签名,也是伪造的。
就在变号当天,又发生了一次大额资金流动,一笔1500万元从另一个以吴建平名义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