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2月24日起,在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的“零点”行动中,湖州长兴县公安、消防部门加大火灾源头管控,截至今年1月3日,共有57名在网吧吸烟的烟民被处以行政拘留2天至3天的处罚。
10天里拘了57人
多数人是明知故犯
前天,当被告知在网吧吸烟将被拘留时,一开始小李并不以为然,还大呼处罚过重。但民警告知,《消防法》第21条明文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小李意识到自己违法了。小李知道在网吧上网不能抽烟,但烟瘾来了控制不住,索性就抽了起来。
记者从长兴消防部门了解到,从去年12月24日至今年1月3日,共有57个在网吧抽烟的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57人中,多数对网吧抽烟会被拘留了然于心。被逮个正着的烟民小杨告诉记者,走入长兴县的任何一家网吧,都会看到公安局下发的公告,里面也明确告知,在网吧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场所吸烟将会被行政拘留;打开网吧电脑的主屏幕,也会跳出相应公告,告诫前来上网的人不要在网吧抽烟。
“很多烟民在网吧吸烟是习惯性行为,因为以前查得没那么严,查到之后多半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加大了处罚力度,为的是减少火灾事故隐患。”长兴县城东派出所的一位民警说。
处罚是拘留2-3天
其实警示意义更大
据了解,此次行政拘留的57名吸烟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8岁。
因为网吧吸烟,就要被拘留2至3天,很多人不理解,认为这样的处罚是否太重?
长兴消防大队施参谋说,按照消防法“处以五日以下拘留”的相关规定,对在网吧抽烟者作出拘留2至3日的处罚并不重。网吧是人员集中场所,也是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而且冬季天气干燥,如果引起火灾,对财产、人员的损害比较大,因而拘留两至三日不算过分。这对市民是一种警示,能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