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伟今年17岁,去年10月2日晚上7时许,来到一家无证照网吧上网,阿宇也在这家网吧玩游戏。小伟没钱上网,就想借用阿宇的电脑帮他上QQ,阿宇不肯,小伟遂拿出随身携带的黑色弹簧刀,对着阿宇的肚子和胸部捅去,致其当场死亡。
杀人后,小伟没有悔改之意,为了上网仍继续持刀抢劫。同年10月15日晚上11时许,小伟和好友小青又在某网吧持刀抢劫,先后抢劫两人现金53元。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伟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小伟对判决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近日,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记者 洪会强 通讯员 刘瑾)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