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天下网吧 >> 网吧焦点 >> 行业资讯 >> 网吧资讯 >> 正文

泡网吧被捅伤 经营者应赔付

[作者:滨海时报 来源:滨海时报 时间:2011-10-13我来说两句
66008">
  塘沽的李某酒后到网吧内上网,因其初次上网,不会使用QQ聊天服务器,就喊网管来帮忙,话语间夹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坐在其邻座的唐某因与网吧网管熟悉,就出言说了李某几句,双方遂发生口角。网吧老板及网管上前阻止未成,李某持刀将唐某刺伤后逃跑,随后唐某被网吧老板打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治疗。

  此案诉到法院后,唐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李某及网吧老板共同列为本案被告。控告网吧的理由为网吧作为服务场所有向顾客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由于网吧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瑕疵,致使被害人受到他人的伤害,因此网吧应为本案被告之一,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说法

  赫德律师事务所的孙婷律师表示,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依据民法相关规定及此条例,网吧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来说两句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声明
本文来源地址:0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文章侵犯了您的相关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支持!联系邮箱:support@txwb.com.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阅读排行
网吧,网吧系统,网吧资讯,网吧软件,网吧技术,网吧无盘,网吧经营,网吧管理,网吧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