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1日开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小学周边禁设网吧
按照《征求意见稿》,将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同时,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将对学生逐步实行免费开放,为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合理划分学区,并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就学,并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禁止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或者测试;禁止将各种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依据;禁止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禁止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有偿培训和补习;禁止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交通协管、商业宣传等危及学生安全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
学校不能开除学生
学生在学校犯了错误,有些学校会做出将学生开除的处分,这在《征求意见稿》中是不允许的。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纪律处分,但不得责令转学、停学、退学或者开除。
学校建筑按抗震标准
学校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建设标准、抗震及综合防灾标准。
市、县人民政府要保障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用于建校的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如果您对《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在2011年6月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一)登录安徽省政府法制办(http://www.ahfzb.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义务教育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fhxh@163.com。